※ 引述《ILoveDanny (Love Forever!)》之铭言:
: 2015年03月20日16:10 苹果日报
: http://imgur.com/2SB99v7
: 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在治安会报上震怒,不满内湖分局疑似包庇山老鼠,柯P当场拿着一
: 张拍摄树木横切面照片,质问内湖分局长张梦麟“那是不是漂流木?”,张回答“林务局
: 说那是漂流木”。柯闻言大怒,当场指著市警局长邱丰光,连喊两次“邱丰光”、“把他
: 拔掉!”
: 根据参与开会的人转述,柯P生气到从椅子上跳起来骂,不但气急败坏要求把张梦麟拔掉
: ,让人感觉“柯P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很生气”,大发雷霆还把在场所有人全吓到傻眼
: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20/578059/
叶毓兰
才从新闻上看到柯文哲对媒体说要以丢出更多议题转移媒体对他失言的报导,没想到就看
到柯文哲在今天的治安会报上震怒,要换掉内湖分局长的新闻,这个议题果然是个可以让
媒体疲于奔命的好诱饵。
警政署已经针对此事表示: “此案由台北市警察局先行内部考核,再送交警政署开会决定
。”
在台湾民众普遍罹患集体失忆症的今天,容我来说清楚,讲明白
疑似山老鼠事件发生在植树节当天。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55810)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7000372-260102)
1. 直辖市的警察分局长、警察局长人事权属于中央,不是市长的权责。
2. 内湖大湖街的保护区没有任何桧木林。所以即使高嘉瑜率领市府官员与内湖分局官警
到现场,查到珍贵桧木,都不是当地盗采的,当然不是现行犯。
3. 内湖分局在保护区现场,将全部状况请示当天值班的士林地检署检察官江耀民,江也
认为全案并无不法,指示不用查扣现场证物和相关人等,等于装载木材的工人能离开现场
,是经由地检署“认证”,怎么是纵放人犯?
4. 本案因为高嘉瑜议员穷追不舍,不断施压,最后以“该批林木适用法规认知不熟悉,
处理过程确有不周”处分副分局长陈炯志申诫1次、侦查队长杨坤明申诫2次、大湖所长张
君业申诫1次;另分局长张梦麟对于所属员警之工作疏失督导、监督不周,自请处分申诫2
次,这样叫做太轻?(附注: 这次事件处分名单,全部是干部,张梦麟过去是一个爱护学生
的好老师,现在也是爱护部属的长官)
5. 漂流木案,当(12)日内湖分局大湖派出所有请林务局人员来做专业判断,认定为民众
合法捡拾之漂流木,并有工作纪录签名可查,查明遂放行!!
6.本案关键:木材来源之合法性,民众能提出合法捡拾之依据公文(台东县政府公告,第八
河川局核准函),以证明漂流木系合法捡拾,案发迄今又查无证据佐证木材之违法性,怎可
现行犯逮捕!!
5.民代做秀,但是不可以践踏公权力,更不可以把公务员当成做秀的道具。高嘉瑜记者会
说"一级木"民众是不能捡拾,但依行政院农委会100年6月27日修正‘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
应注意事项’第三点(七),已开放无注记,烙印之一级木供当地民众自由捡拾(所谓自由
捡拾,即毋须登记就可自行带走),议员自己搞不清楚上记修正规定,就大放厥词,污蔑警
察。
6.市长不是皇帝。就算部属们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污蔑他们说谎。柯市长
因高议员提供给他的相片,误判案件,再来个震怒撤换分局长的戏码,是明智之举吗?
来源:
https://www.facebook.com/sandy.yeh.18?fref=nf
这次内湖分局长好像受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