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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姊妹出狱再杀1女…逃过死刑
2015-03-20 02:43:29 联合报 记者蓝凯诚/台北报导
有精神疾病的陈姓男子12年前杀害一对国小姊妹,5年前又假装征槟榔西施,乱棒打死登
门求职的无辜林姓女子,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他有教化可能,没必要处以极刑,改判无期
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33岁的陈姓男子2003年4月间,将新北市板桥区一对就读国小的姊妹,载往华
中桥墩下的小木屋,先后杀死这对无辜姊妹,并将两女童尸体丢入新店溪中,事后因认定
符合自首条件,且患有精神疾病,法院判刑12年确定。
不过陈入监服刑6年多,因两次减刑受惠,2009年7月间出狱,他隔年10月间在新北市租屋
,化名“谢先生”在报纸刊登广告“征槟榔门市人员”,林女看广告打电话联络后,依约
登门求职。
因林女一再要求要找老板,陈见谎言将被识破,竟持球棒狂打被害人头部,林女倒地后哭
求他停手,陈骗被害人吞服药物FM2可减轻痛苦,待林女昏迷后,又持球棒重击被害人
头部,直到林女死亡。
陈随即脱掉林女短裤,撕裂上衣,并以棉被包裹尸体,接着擦拭墙面及地板血迹,还外出
买午餐回来吃。陈落网后辩称自己罹患精神疾病,有双重人格,是他心中的恶魔杀人,不
是他杀人。
一审、二审都依杀人罪判陈死刑,不过高院更一审认为,陈尚有教化可能,没有必要处以
极刑,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