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彭P最新FB

楼主: Schwinger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   2015-03-19 09:41:19
我支持彭教授从事打慈济不法事件,但是不应该自己有违法嫌疑而被抓把柄落人口舌
我拿出当初的告发状相关法条给乡民参考看看,我认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彭教授往新闻界
发展一定可以找到更多的舞台和打击不法犯罪
至于专任教师兼职可能触法的部分是因为
1.公务人员服务法第13条: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但投资于非属其服务机关监
督之农、工、矿、交通或新闻出版事业,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两合公司之有限责任股东
,或非执行业务之有限公司股东,而其所有股份总额未超过其所投资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十者,不在此限。公务员非依法不得兼公营事业机关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监察人。公
务员利用权力、公款或公务上之秘密消息而图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处断;其他法
令有特别处罚规定者,依其规定。其离职者,亦同。公务员违反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
之规定者,应先予撤职。
2.公务人员服务法第十四条: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其依法
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兼领公费。
3.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专任教育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
职。
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释释字第三0八号解释(81.11.13): “公立学校聘任之教师不属于公
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所称之公务员……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号解释,应予补充。至专
任教师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职……。
”解释理由书上也写得很清楚:“公立学校聘任之教师系基于聘约关系,担任教学研究工
作,与文武职公务员执行法令所定职务,服从长官监督之情形有所不同,故聘任之教师应
不属于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所称之公务员。惟此类教师如兼任学校行政职务,就其兼
任之行政职务,仍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号解释:“委任之公
立中小学校教职员及县立图书馆长受有俸给者,均为公务员服务法上之公务员,其聘任之
教职员则否。”其中关于聘任之教师部分,应予补充。至教师之行为仍受国家其他有关法
令及聘约之拘束,并应有其伦理规范。专任教师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除
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
在大法官意见书最后一段:综上所述,本件应作左列解释:“公立学校聘任之教师,担任
教学研究工作,虽与普通公务员依法律或命令执行职务有别,但教师既受有国家俸给,仍
为特别职之公务员,在未就教师之服务另有完整规范之特别立法以前,其与教师职务性质
不相牴触者,仍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号解释于上述范围内应予
变更。”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专任教育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
或兼职。”
被告显然违反大法官所解释的公务人员不得在外兼职之法令及行政院限制所属公务人员借
调及兼职要点第三点: 各机关拟订或修正组织法规时, 除审议、协调及研究机构或业务
上确有必要者外,不得设置借调或兼任职务。”被告身为国立大学教授,即刑法第10条
第二项第1款之“授权公务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基本的宪法解释令和法律行政命令。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09:42:00
大学教授等同授权公务员???这法条根本有问题!
作者: kuninaka   2015-03-19 09:42:00
结果现在都在打他兼职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3-19 09:42:00
其实大学自治 台大如果没意见 你不能说他违法
作者: cheko (缺口)   2015-03-19 09:42:00
铨叙部早就讲教授不等于公务人员了
作者: baiya   2015-03-19 09:43:00
教授到底是不是公务员!?
作者: DUKEYANG (回嘉)   2015-03-19 09:43:00
前台北市教育局长丁亚雯兼58职 这才是堂堂正正的公务员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3-19 09:43:00
再说大学教授是否为公务员? 吕学樟拿这个去中研院打黄国昌
作者: kuninaka   2015-03-19 09:43:00
每天洗他兼职的新闻,慈济就没事了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09:43:00
铨叙部跟大法官比起来 好像后者较威?但如果不是公务员的话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19 09:44:00
要看教授有没有兼行政职吧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3-19 09:44:00
柯P事件不就解释过一次了?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09:44:00
大学教授领的月退可能也会有问题喔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3-19 09:44:00
我支持XXX这种中坜选民起手式可以换一下吗
作者: kuninaka   2015-03-19 09:44:00
谎话讲一百次就会变真的拉
作者: DUKEYANG (回嘉)   2015-03-19 09:44:00
抹黑他想参政 抹黑他有兼职疑虑 怎么又来个宇昌案打法
作者: bboy0720 (D3理财周报)   2015-03-19 09:44:00
教授不是公务员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19 09:45:00
要打这种文章 麻烦有点知识好嘛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09:48:00
其实S大有提到啊 大法官说教授是基于聘雇关系 并非公务员
作者: DoReMi5566 (DoReMi)   2015-03-19 09:48:00
那民代上节目算兼职吗?
作者: CHIEHY   2015-03-19 09:48:00
转型当实况主 吧!文正实况台 ,全台疯实况 !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3-19 09:50:00
彭接节目前早就各方询问过没人鸟他 现在才拿出来打?
作者: kuninaka   2015-03-19 09:51:00
故意的阿,就给你每天吵每天吵
作者: echochrome (Angus)   2015-03-19 09:52:00
起手式
作者: CHIEHY   2015-03-19 09:52:00
都看实况就没人看电视了啦 !电视台要用实况主画面再狠捞
作者: pastor1982   2015-03-19 09:55:00
公立学校教师要兼有行政职才是公服法的公务员
作者: bes (现实是残酷的)   2015-03-19 09:55:00
广义来说? 你不也是有利就说 不利就避谈?
作者: pastor1982   2015-03-19 09:56:00
刑法行政法公服法的公务员定义范围都不同书不要只唸一半就出来现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3-19 09:59:00
只打四行字 下面全复制贴上 想砲就直接下结论拉
作者: Zsanou   2015-03-19 09:59:00
看黄国昌事件就知道9.2在秀下限了
作者: patato2 (㊣裁判杀手熊㊣)   2015-03-19 10:00:00
可以打啊 打下去烧更久哈哈中华民国法律有一大堆定义不清的玩意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10:00:00
我是觉得要搞清楚 不然退休教授还不是边骂不公不义边领18%?
作者: pansack (啧啧啧)   2015-03-19 10:00:00
教授一堆开公司的,这算不算兼职?要不要都一起处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03-19 10:01:00
就看台大的表态,敢选择性办案的话就不要怕人质疑!
作者: patato2 (㊣裁判杀手熊㊣)   2015-03-19 10:01:00
教育部可以试看看搞下去结果如何
作者: kingcallme (无想肥宅转生)   2015-03-19 10:02:00
会有这种疑问的,大概非国考生居多(司法官考生不论)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9 10:02:00
开公司营利的本来就要处理 也不必开公司 出版社就好开个出版社 出版几本书 叫学生当教材用 这样会是对的吗?
作者: kingcallme (无想肥宅转生)   2015-03-19 10:03:00
真正的国考生只要弄懂法律关系就很好惹~~~
作者: miname (>.<)   2015-03-19 10:09:00
一切依法办理 有问题吗?
作者: Hudba5566 (音乐5566)   2015-03-19 10:09:00
跳针
作者: oSCo (SC)   2015-03-19 10:17:00
物理的逻辑的确不错,很多人开始双重标准,假设今天是江宜桦出来这样干,上面一堆护航的一定变成干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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