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接获大部来函台教人(二)字1040900244号书函
读毕 仰天长啸 心中一阵悲哀
二十一世纪中华民国教育部之思维竟如此落伍
著书立言乃读书人之本质
著书立言发谠论已是读书人不可推卸之使命
随科技进步媒体多元 多媒体已非单纯之文字
昔写文章写社论写专栏当主笔写书 乃知识份子之大任
今于电子媒体主持发言针贬时事做评论 竟被称为违法兼职
有ㄧ大哉问 平面媒体与电子媒体之差异为何?
何为兼职?何为非兼职?
请引据经典释明之并附操作型定义
敬祝 钧安
顺颂 时祺
彭文正
国立台湾大学 新闻研究所 教授 彭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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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向教育部检举彭P兼职一事,已回复教育部,我将彭P回复之文打在八卦板上
供乡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