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成绩好逆向撞死人刑责就轻的八卦?

楼主: yp0331 (Yang1990)   2015-03-18 16:59:29
故意违反交通规则

故意杀人
还是有差吧
会发生车祸通常就是至少有一方违反交通规则所致
难道每个人都有杀人故意吗
除非能证明被告违反交通规则是为了要杀人,
或是明知违反交通规则会致人死伤而容任其发生。
否则就是过失致死而已。
※ 引述《ky860224 (kenry)》之铭言:
: 以下是我学长妈妈的贴文
: 18岁的儿子于 103年8月28日晚餐后与友人出门骑脚踏车运动,在划分向限制线之路段,遵守交通规则的骑脚踏车运动,不料遇到
: 逆向高速飙车的机车,直接正面撞击,我儿子常场人车倒地,脑部重创. 肝脏撕裂.双眼失明…。送医急救,在加护病房的40天仅以呼吸器维生,最后,仍不治死亡。
: 在民事未和解的情况下,经检察官.交通警察在车祸现场蒐证均显示,事故现场并无不能注意的情事,吴肇事者为100%肇事全责,而儿子遵守交通规则,完全没错,纯属飞来横祸,于104年3月9日收到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字号103年度审交易第236号) 吴肇事者因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6月,或可易科罚金18万。
: 判决理由如下:
: 1. 因吴肇事者还年轻,又非故意,而交通风险乃每人可能会遇到的,得以减刑。
: 2. 吴肇事者因高中.国中小老师评语为正面,得以减刑。
: 以上的二点,让我这个当妈的好心痛 ,久久无法平复
: 试问“肇事者年轻”,给他机会,谁给我的孩子呼吸的机会??
: “肇事者非故意”大部份的车祸都是非故意的吧? 但逆向飙车是有意的吧!而且也是可以避免的!!!
: 关于第二点,老师评语和逆向撞死人有关系吗? 这…叫人如何心服?
: 一个18岁的年轻的生命! 却只因为一个人的飙车行径而结束! 当儿子在加护病房40天我们期待出现奇蹟,而现在的我们只期待一个公平正义而已,想不到跟盼望奇蹟一样令人失望.! 决定上诉,但好怕遇到恐龙法官,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还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呢?
:

: 小弟纯好奇 所以法官头是不是也被撞到
: 还是有什么好处?
: 谁来还我学长公道?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5-03-18 17:08:00
正解
作者: YMSH205 (^^)   2015-03-18 17:10:00
本国法律本着教化精神 18岁关到48岁出来 难再融入社会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3-18 17:18:00
原po的疑问只要看刑法57条就能得到解答了 被告的生活状况等本就是科刑审酌事由 死者母亲有情绪可以理解 倒是原po推文一堆搞不清楚状况的
作者: yanadsl (酩狱)   2015-03-18 17:21:00
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已知可能会肇事→故意伤害or杀人,不能这样推论吗?
楼主: yp0331 (Yang1990)   2015-03-18 17:24:00
已知可能会肇事还是可以再细分成两种状况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3-18 17:24:00
看了判决 这个法官算是很详细交代量刑事由了 也正因为如此才被伤心的妈妈和状况外的乡民抓到一些根本不是问题的点来发挥 换做有的老法官 根本大笔一挥直接判6个月不交代理由 省的被投诉 有比较好吗
楼主: yp0331 (Yang1990)   2015-03-18 17:25:00
可分成 确信不会肇事(ex.自认技术很好) or 确信会肇事后者才是故意 前者就是过失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3-18 17:27:00
前者也不一定是故意 否则路上一堆杀人未遂抱歉前后写错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3-18 17:43:00
确信会肇事也太惨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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