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刚好也当过管委会的“主任委员”,我都笑称:我是主要被告的委员。
小弟住的社区,比原文中的400户大一倍,八百多户。
社区也有一位高知识份子(真的很高)喜欢兴讼,兴讼之余还会到某大学的法律系旁听。
有空还会到地院的民事庭去旁听。还会到处自称自己是某大学的法律系教授
然后提供法律见解。他也很喜欢cosplay 主任委员,每当有新的管理员或是
公司报到时,他都会自称是委员然后教授注意事项。
小弟当主任委员共1年9个月。前3个月是另一位住户当,在接到几件诉讼案后
就辞职,换我接任。
在这段时间内我每个月都要出庭3-4次,晚上不时还要去某地的第二分局做笔
录,去的次数我都能跟警员说:你们流动率好高,跟我上次来的人几乎都不同。
去地检的次数也蛮多的,同一个检查官平均都能遇得到2次以上,有一个还遇到
5次,然后还能聊聊房价,我还可以请教有没有方法驱离这位住户。检查官也笑
笑的说:不要相害,地检有好几位都被他告渎职了。
基本上我被告的大概就2分类吧:渎职跟伪造文书。
举凡东西没修、文件写错字之类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会被告。
连他半夜二点要跳楼,我都还要被警察给叫起来......唉
俗话说得好:卡到阴不恐布、卡到人才恐布。
一直到下台2年左右,才把所有的案子跑完。都是不起诉处份,大大小小应该超过30件
吧。
至于诬告好不好告呢?很难、很难成立。
我只有成功过一次,刑期是3个月,可易科。
然后就被他缠上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