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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社区管委会决议在大楼管理室设置大型恶邻居警示牌。
退休夫妻兴讼百件 管委会设恶邻警示牌
警示牌创全国首例
本报记者/高雄报导〕一对退休夫妇住在北高雄一处有4百户的社区大楼,夫妻动辄对邻
居、管委会兴讼,连住户讲话大声也挨告,控告件数超过百件,管委会不堪其扰,经决议
后,在大楼管理室设置恶邻居警示牌,公告这对夫妻是“恶邻居”,提醒住户远离,以免
惹祸上身,创下全国首例。
这对60多岁的夫妇是军公教退休,先生曾考取博士班,子女在外工作,也都有成就;夫妻
迁入社区大楼1、20年,却常与邻居、管委会对簿公堂,成为派出所、分局的常客。
1名住户说,从96年开始,这对夫妻常因小事与邻居、管理委员、管理公司人员争执或提
告;例如,管理员值班偶尔打瞌睡,该夫妇发现就告渎职,有住户在中庭拜拜烧纸钱,或
家里水管破裂流出污水,夫妻就向环保局检举污染环境;有邻居在他们家门口大声讲话,
也挨告。
邻居讲话大声也告
管委会若开会,该夫妇就到场举牌抗议,或高声叫骂,指委员选举不合法,曾提出当选无
效被驳回,闹到派出所,衍生伤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誉等官司;曾以管委会不合法,而
拒缴管理费,被管委会锁卡,无法搭电梯,却又告管委会。
管委会不堪其扰,98年8月管委会以至少198票通过决议,将这对夫妇定名为“恶邻居”,
并在大楼管理室设置警示牌,敬告全体住户勿靠近该夫妇住处门前,也不要在该处附近嬉
戏或大声聊天,以免发生争吵或被告。
这对夫妻,妻子曾当选该届委员,后来因故被罢免,所以管委会开会讨论将2人公告为恶
邻居议案,夫妻并未参与。
主要想提醒新住户
据住户表示,考量该夫妻年事已高,才未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恶邻条款”强制搬离,至
于设置警示牌,用意是提醒新住户注意,以免惹上不必要的困扰。
管委会公告“恶邻居”的做法,有法官认为,这对夫妇惯性兴讼,但不受“恶邻条款”规
范,若是滥讼、好讼,企图以讼牟利,其他住户可反告夫妻诬告并求偿来“以讼止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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