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说】
要探讨人权?人权不是很广义的“平等、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吗?不因为种族、肤色以
及文化所造成的差异来有所区别。今天你说“领养孩子是啥基本人权?”,倒不如我要反
问:“经过合法法律程序以及专业评估之下的领养过程,若是因为先天家长是同性恋而排
除,请问这有符合你们心目中的人权定义吗?”况且,领养是人权所衍生下来的法律产物
吧!?只要资格符合,为何不能领养?反方是不是搞混了?
【教育排斥说】
本身就在教育界工作,也兼辅导教师。看到学生之间的歧视行为常常出现,只论“被霸凌
者”真的根本不分职业种族跟外表。我看过一位家庭弱势生总是愁眉苦脸说同学笑她们家
穷,但是事实上她也会欺负比她更为弱势的同学。今天就算没有同性恋家庭的领养子女存
在,该关怀的、该适时辅导的、该强力介入的都不会少。单亲、隔代教养、亲戚寄养、被
家暴学童、外表正常但是内心却对师长充满敌意的,智能障碍或学习障碍生、特教班学生
…..等等,这些人难道不是就是你们反方认为“很有可能会出现问题”的一群人吗?这样
子也要比照“同性恋领养子女”一样干脆隔绝在外就好了。那学校还剩下几个所谓的“正
常”的人?
【领养出包说】
大家都明白法律无法尽善尽美,所以必须不断修改已臻完善。若是评估过程中发现有领养
需求的家长,其社区、学校乃至于家长本人无法对于领养子女有着更为美好的未来之时,
那我们当然可以拒绝该家长进行领养。所以要讨论的是如何健全领养程序,而非剔除掉同
性恋家长的资格问题吧?反方说一旦领养过程中出问题怎么办?这问题仅限“同性恋领养家
庭”吗?
因此,我支持朝向同性恋领养孩子合法化。
就算我们真的无法创造出乌托邦的理想世界,也至少让我们朝向那个方向前进,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