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gga (ン・ダグバ・ゼバ)》之铭言:
: 一开头先讲立场 我是中坜来der
: 硬要说的话 我比较偏向同志应可领养
: 正方的论点通常是:
: 1.领养小孩是天赋人权
: 2.重点在于家庭环境的健全与否 而同性恋和一父一母的角色并不是重点
: 3.性倾向是先天的 不会因为家庭教育被改变
: 反方的论点比较有可看性的是:
: 1.领养小孩不是天赋人权 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法律没有欠同志家庭一个小孩
: 2.社会普遍仍有歧视和成见的情况下 何以让被领养小孩到最前线承受浪头冲击?
: 3.如同许多同志成长时的迷惘 社会也不缺少对同志"表面上"的尊重
: 但在异性恋家庭成长的同志仍然需要花不少时间认同并发现自己性倾向
: 同志家庭如何能承诺不会复制?
: (个人补充:两三年前曾经在苹果上看到一个同性恋家庭让他们领养的小孩在青春期前
: 变性 没多久又变回来 后来该小孩自称是双性恋... 这可能是个案啦...)
: 大家觉得咧?
大家对于同志能不能养小孩的议题如此热烈讨论,真的让人感动。
但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如果是双性恋,成长过程中曾经喜欢过男生也喜欢过女生,这么
轮来轮去最后适合养孩子的时候刚好是跟同性伴侣怎么办?他不是同志啊~
这样可以养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