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完共撑伞 女控网友性侵不起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17004185-260402
北市一名女子指控王姓男网友将她诱骗至租屋处性侵,控告王男强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检
署查出,2人发生性行为后共撑一把雨伞离开,且女子身上并无抵抗伤痕,认为女子指述
与事证不符,今日处分王男不起诉。
女子提告指出,去年12月间与王姓男网友相约见面,王男以回家拿东西为由,将她带回北
市林森北路租屋处性侵,过程中她拚命反抗,仍遭王男性侵得逞。
王姓男子到案坦承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但称“感觉对了”、两人自然而然发生性行为,并
没有强迫女子。
王男说,完事后两人躺在床上聊天,女子还问他是否常与网友发生性行为,他答称“我3
个月没做了”,之后2人便先后至浴室洗澡。
检察官调阅王姓男子租屋处附近路口监视器,发现两人当天共撑一把雨伞离开,王男还付
了300元请出租车司机将女子载往捷运站;此外,女子虽验伤,却未验出抵抗伤痕,检察
官因此认定王男犯罪嫌疑不足。
乡民应该研发行房记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