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16 13:48:25※ 引述《crocus (哪来的)》之铭言:
: 老师2年就想走 家长:难道教师是草莓
: 2015-03-16 11:07:02 联合晚报 记者郑语谦╱即时报导
: 教育部日前修订国小教师介聘规定,将过去“老师在同一校教学满2年后
: ,才能调到其他县市”的规定,今年起延长为3年,引起教师团体抗议,
: 教育部最后决定今年暂缓实施。但家长团体、校长团体和特教老师今天到
: 立法院前抗议,怒批立委只顾选票,不顾偏乡孩子;老师时间一到就急着
: 逃离,“难道是草莓?”并呼吁教育部程序已经公告,不得暂缓,应如期
: 上路。
教育部的作法,粗暴,黑箱,偷渡。
1.去年的10月14日至10月21日进行前揭办法之修正草案预告,教育部声称
“期间未获各界任何修正意见”,但是公告出来的草案却和原本的不同。
2.今年的2月24日公布出来,特别挑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学这天,兵荒马乱没
人会在意的时候想要偷渡,莫名其妙就这样要硬上!
3.明明从去年起就一堆人抗议,教育部却对陈情教师无动于衷,继续大谈
“已经依法行政公告”、“无缓冲期也不允许各县市自订低于教育部的规定”
“不同意考量特殊情况”、“今年立刻实施”
怎么样,有没有很像?不就像服贸!政府现在做事都这样!偷偷摸摸硬缠硬上!
作者:
kutkin ( )
2015-03-16 13:49:00本来就是主管机关的权限
作者:
tvbic 2015-03-16 13:49:00这群米虫老师 早就该全部滚蛋了
作者:
vesia (欧帕)
2015-03-16 13:50:00新规定溯及既往,简言之“用清朝的剑来斩明朝的官”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6 13:50:00老师时间到有调离的权利 要不然就立法废掉 不许调离
哦? 主管机关的权限? 权限有无限上纲到这种程度?
作者:
kutkin ( )
2015-03-16 13:51:00你什么时候有了简章>主管机关的错觉
作者:
kutkin ( )
2015-03-16 13:53:00当然不会呀 XD
影响全部教师的事情完全不用听教师们的声音不就跟马英九不听人民声音硬推服贸一样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6 13:55:00教师会想要一年或半年就可以调吧 哈哈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6 13:56:00结果老师发现 啥!要被绑3年!! 至于偏乡教学资源?去死啦!
原因根本就不是满两年提调动 而是各县市代理代课教师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16 14:00:00真的要去听师意 保证都会支持半年或一年 教学品质/热诚?呸!
作者:
hosen (didi)
2015-03-16 14:03:00二年是行政命令,改三年也是行政命令;你有事吗?
作者: yangch (秋天别来) 2015-03-16 14:10:00
想走就解除契约,再重新找工作啊,干嘛又比照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