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收养小孩遭驳回!法院:对儿童身心造成负面影响
关键评论网 2015-03-14 14:22 (5小时前)
交往16年的王姓与周姓女同志伴侣,透过人工受孕,育有1对3岁的龙凤胎,但仅周在户籍
上是母亲。王向士林地院声请收养儿女,却遭驳回,已提出抗告,13日召开记者会,强调
“在孩子是颗蛋的时候,我们就陪在旁边了”,希望法官能顾及同志伴侣的权益,力争与
周女共同监护儿女。
(相关报导:同性恋有那么可怕?反对同性婚姻的六个理由)
中时报导,周女和王女从大学时代便认识相恋,毕业后,2人一同经营网拍服饰,交往、
成家已16年。为拥有下一代,吃了不少苦头。4年前2人决定花40万元,取周女的卵子到加
拿大作试管婴儿。
历经一番辛苦,周女不但成功怀孕,还怀了1男1女龙凤胎,目前孩子4岁。虽然2人的关系
获得亲友祝福和认可,但登记户籍时,依法只有周能列为生母,王却有实无名。
王因此希望透过法律途径,确立和儿女间亲子关系。2014年8月,律师陪同下,到士林地
院递状声请收养。
自由报导,王女指出,开始走法律程序收养时,就知道“是条漫长的路”,过程中法院要
求要专业单位评估,她曾燃起一丝希望,以为法院会以比较开明的态度看待本案。
但最后法院竟无视台湾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的报告内容,以社会未能凝聚共识等理由
,认定会有负面影响而驳回。
苹果报导,王女表示,“我的家庭很健康,孩子们很快乐,我不知道哪里负面了?如果有
人歧视我的家庭,应该检讨的不是我。”
王女的委任律师李晏榕表示,未来若仍遭驳回,将声请大法官释宪,“但目前大法官的成
员,对于性别意识仍然保守”。李晏榕认为,司法应该要独立于舆论之外,并且成为推动
社会前进的力量。
士林地院裁定指出,台湾社会对于多元成家方案尚未凝聚共识,且对同性伴侣收养未成年
子女也有诸多反对意见,若同意本件收养,将使小孩承受媒体关注与追逐的压力,对儿童
身心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并不符合小孩的最佳利益,因此裁定驳回,全案可抗告。
http://times.hinet.net/news/16133316?m=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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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岛
看来该游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