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停2小时索3万6 车位主人:我精神受损
3.完整新闻内文:
暂停一下价格竟破万!新竹市一名林姓妇人(45岁),日前开车到儿子家中闲聊,因附近
停车位一位难求,林妇贪图方便,将车子停在别人的车位上,不料2小时后,车位主人返家
,看到车位被占暴跳如雷,并向林妇索赔3万6千元,林妇因金额太高拒付,金男不满扬言
提告,两人因此闹上派出所。
43岁的金姓男子,日前返家时发现停车格被占用,气的大骂:“是谁乱停车!”正巧林妇
与儿子从地下室走出,见到金男,连忙道歉,并表示愿意支付停车费,没想到金男狮子大
开口,向林妇索取3万6千元的停车费,林妇觉得不合理,要求再降价,金男不肯,于是两
人只好报案处理。
林妇无奈的向警方供称,因帮儿子添购了一些生活用品,想说给完东西就走,“应该不会
停太久”,一时贪图方便,就把车子停在金男的车位上,没想到一时开心闲聊两句,耽搁
了不少时间,“我知道我有错在先,我也愿意付停车费,但开价3万6,真的不合理!”
金男听见林妇说词,自己也向警员大吐苦水,“如果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动不动就停我车位
,那我精神损失要向谁讨?”并逐一说明,3万6千元的收费,除了车位出租的费用外,还
包含了自己时间、人力以及精神上的损失。
对此钱炳村律师表示,林妇的行为,还未构成窃占罪,窃占罪是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
不法之利益,而窃占他人之不动产”,且林妇也无利用强暴、胁迫手段,妨害金男行使权
利,如果金男执意提告,最多也是提出损害赔偿。(黄羿馨/新竹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V7ai0A
5.备注:
到底要收多少才合理??我也被勒索过一小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