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同志婚礼=霸凌市民? 护家盟:政府违反依法行政原则
台北市政府于2014年3月首创的“性别平等办公室”,预定于2015年7月举办第一场官方同
志“自由婚礼”。这个决定引起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护家盟)提出抗议,针对
同志婚礼表达纠正意见,认为此举“对于社会风气、国民教育与国家尊严及主权有严重影
响,并不该霸凌市民,应遵守法律优先原则”。
针对北市预计举办的同志婚礼,护家盟先提出三点纠正意见,包含反对政府违反依法行政
、抗议政府藐视法律尊严、藐视立法院、藐视法律背后的人民与国家主权、政府不宜公然
违背公序良俗、倡导婚礼背后的非常态性行为,以及反对台北市政府霸凌台北市民。
护家盟声明内容以“法律优位”原则为出发,认为婚礼是婚姻的象征,应该依照民法972
条内容,婚约是男女双方所订定,不包含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同时表示,有法律规定却
不甩,明显有故意规避明文已经有所规定的法律。另外护家盟指出,政府不应该为被公序
良俗,倡导婚礼背后的非常态性行为。
除此之外,护家盟还写道,“对于同志议题,许多人确实可以接纳同志的存在,但是并不
表示能够接受或认同同志性行为,尤其更不赞同同志性行为成为公开宣扬的议题。”声明
文最后,更以“反对政府霸凌人民”直指,因少数人关系到的问题,却有多数人被强迫接
受,他们不认同“公然由政府带头霸凌多数人民”。
值得关注的是,其实北市这场官方同志婚礼,在民政局的规画下,是与目前的联合婚礼分
开举办。但引起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批评,认为“本末倒置”,应该是同志
可以参加现有的联合婚礼即可,何必另外举办。性平办公室执行长许立民则指出,同志婚
礼消息让市府承受不少压力,所以希望先测试各界反应,再逐渐改变市民对于联合婚礼的
既有印象。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3/478380.htm
所以同志结婚违反哪一条法律了?
就算同志去登记也不违反法律
因为户政事务所还是会驳回
台湾目前哪一条法律禁止同志结婚?
护家盟还是回去"守贞" "捍卫婚前禁止性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