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美河市:“捷运局积欠管理费,先还再说!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5-03-13 21:53:15
※ 引述《nakibasara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美河市:“捷运局积欠管理费,先还再说!”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翁聿煌/新北报导〕台北市政府有意将新店美河市捷运联开宅作为社会住宅
: ,美河市管委会12日晚间开会后决定展开反击,美河市管委会主委俞雨亭公布资料,
: 指捷运局欠缴管委会3400万余元的管理费,经多次催缴仍置之不理,所以在缴清之前,
: 若有北市府安排的住户试图进住
: 将依法“强制驱逐”。
: 俞雨亭说,美河市自102年8月开放住户进住,应按月缴交管理费给管委会,
: 但是捷运局认为与建商日胜生之间仍有权益纠纷未解决,因此将部分积欠款项
: 推给日胜生,一年多下来,累积金额高达3400多万元,未善尽美河市区分所有权人
: 的责任,“如此言行不一的政府,如何令人信赖?”
: 因此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捷运局既然拒不付钱,管委会有权拒绝及强制驱离
: 不守规约的住户,即有权要求台北市安排的住户不得入住。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913
: 5.备注:
: 关键字:
: 1.3400万管理费
: 2.依法强制驱逐
1.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3400万对台北市政府而言是点小钱。
2. 不知道这几位"管理委员"是否有准备好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纪录和一年来的财务报表。
没有的话是准备吃官司的。
没有前者聘任,叫诈欺。
   没有财务报表,有背信之嫌。
3. 台北市政府一直有杀招可用, 虽然个人很不建议用这招。
   想看的自己开灯。
台北市取得的668户当中,有一栋是商办大楼。
   规划把台北市立殡仪馆,看是一殡或二殡迁到这栋大楼。
   台北市政府要做的不过是和新北市沟通一下而已。
   但是美河市的投资客恐怕是要泪流满地了吧。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3-13 21:54:00
巿府说那一栋商办还没点交,请找建商收
作者: Ting1024 (无)   2015-03-13 21:54:00
挖赛
作者: RaphaelCho   2015-03-13 21:55:00
冰的啦
作者: mengjertsai   2015-03-13 21:56:00
柯P:这年头没想到还有人给脸还不要脸的
作者: shippai   2015-03-13 21:56:00
太狠了吧...
作者: LanceLiu (八荒无尽)   2015-03-13 21:57:00
真的很狠...
作者: taiwanduncan (邓肯)   2015-03-13 21:57:00
这招太狠了吧
作者: s4552752 (无垠大地)   2015-03-13 21:57:00
这满屌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3-13 21:57:00
有时候脸也是自己凑上来丢的
作者: btfy (btfy)   2015-03-13 21:57:00
太狠了啦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5-03-13 21:58:00
第3点反而被回杀球说你没跟住户沟通...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5-03-13 21:59:00
美河市的是住户,原本住市殡旁的也是住户啊。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3-13 21:59:00
跟住户沟通?通灵嘛?
作者: Liyiging (Yiging)   2015-03-13 22:00:00
那个暗黑招完全不可能XD 做了这种事情那就不是柯P了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3-13 22:00:00
就是先放话啊 市政府若真的出手再出来哭哭政府杀人 欺负百姓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5-03-13 22:00:00
我也不觉得美河市管委会的字典里有"沟通"这个辞
作者: e0970469 (承天风暴)   2015-03-13 22:02:00
这哪只是杀球而已阿XDD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3-13 22:02:00
这不叫杀招吧 这用了会引起批判的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5-03-13 22:02:00
很好啊!完全支持这作法!为什么不把各租房通通变灵骨塔?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风炭)   2015-03-13 22:04:00
用这招是拿硫酸泼人脸吧XDD
作者: clover1211 (绝处合易几逢生)   2015-03-13 22:05:00
柯P应该不会这样搞啦 他其实很保守
作者: lovelibear (键盘佛洛伊德)   2015-03-13 22:06:00
挖靠好黑这招 但真希望可以用哈哈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东西齁)   2015-03-13 22:08:00
支持开大绝 不要社会住宅 就给你____馆
作者: hot8899 (管钱的)   2015-03-13 22:08:00
干!我推了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3-13 22:09:00
"商办"就是要商用 随便搞成殡葬设施也是违法 这招好弱
作者: CYL009 (MK)   2015-03-13 22:09:00
XDDDDDDDDDDD 美河那群人根本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作者: Mercuryben   2015-03-13 22:10:00
很赞阿 不愿意跟贫穷的年轻人住 那就去跟彼岸当邻居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3-13 22:10:00
先不要讲管委会了 附近新北市民去检举 就要乖乖搬家了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3-13 22:11:00
不要这么狠啦 如果不能租 就空出来给社福单位使用阿 例如麦当劳儿童之家之前新闻闹满大的 不知道找到地方了没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3-13 22:12:00
你这招依定会被抗议的拉XDDDDDDDDD
作者: gdm0037 (gdm0037)   2015-03-13 22:12:00
太狠啦
作者: echochrome (Angus)   2015-03-13 22:12:00
不给沟通 就给无法沟通的人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3-13 22:13:00
干脆去那里跳楼好了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5-03-13 22:16:00
好狠XDDDDDD
作者: medama ( )   2015-03-13 22:17:00
推 这招够狠
作者: freak9 (CK)   2015-03-13 22:18:00
当场变冥河市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5-03-13 22:19:00
殡葬设施不算商用?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5-03-13 22:22:00
冥河市XDDD,这样租金会跌倒万元下吧,穷学生也住到起了
作者: Liyiging (Yiging)   2015-03-13 22:24:00
我知道这只是发泄一下 喊爽的 这种和美河市盖围墙一样是大自爆 wwww
作者: chadzen   2015-03-13 22:25:00
地方的霉河市须要超渡...
作者: DarkKnight (.....)   2015-03-13 22:25:00
是大绝 爽
作者: Liyiging (Yiging)   2015-03-13 22:26:00
还是要小心被断章取义 搞不好有心人拿去说嘴也不一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3-13 22:32:00
还有管委会某些收入也可以检举逃漏税喔
作者: ZXCWS (两分铜币)   2015-03-13 22:32:00
有肿自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