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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小资女的原味内裤 放了2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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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3日16:20
(更新:网友留言)
1名年轻貌美的小资女,拿着1条保存2年多、从没清过的原味内裤,
到警局告郑姓好友在2年前1次聚会后,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性侵她,
检警将这条原味内裤送交刑事局进行鉴定,没想到真的验到男性的DNA,
但却不是郑姓男子的,检察官只好将这个乌龙性侵案侦结,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这名不到30岁的小资女与郑男自大学时期就认识,算是谈得来的好朋友,
关系属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且双方各自有男女朋友。
去年中旬,这名小资女突然拿了1件白色的内裤,在男友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
指控郑男在2012年某日,在一次聚会后将她带往好友住处,
趁着她酒醉不醒人事性侵得逞,事后她返家想到被好友性侵,
觉得很难过,不想再回想过去,也不愿再穿那条内裤,就将它放在家中抽屉。
检警受理后,立即将这条白色原味内裤送往刑事局鉴定,
本来以为2年没有妥善保存的内裤,可能无法采集到DNA,
没想到鉴定后居然采集男性的DNA型别,警方于是传唤郑男到案采集DNA加以比对
,却发现内裤上的男性DNA型别与郑男的不符。
检察官见到这个结果觉得讶异,传唤郑男到案,郑男供称,
他与告诉人确实存有暧昧关系,也曾经发生过性行为,但女方指诉的时间、
地点都不对,2人是在汽车旅馆发生关系,并非友人家,
同时郑男还提供2人的LINE的通讯内容为证。
检察官检视2人LINE的对话内容,依照女子指控性侵的时间逐一过滤,
发现在事发后,女子时常LINE给郑男谈心事,包括与男友去香港玩,
问郑男如何与女友跨年,还说想要改名,请郑男帮她挑名字,
甚至邀郑男到忠孝东路上的钱柜KTV唱歌。
同时检察官也发现其中一条关键讯息,是女子告诉郑男
“我男朋友生气了,他知道我们有暧昧关系”,不久女子就提告,
而提告当天女子的男友还与郑男谈判并打伤他,郑男还提出伤害告诉。
最后检察官认为郑男被指控的事实证据不足,而唯一可以作证据的原味内裤,
上头的DNA又不是他的,因此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 网友回应 ==============
《苹果》读者对2年没洗的原味内裤留言说:
“好恶........保存那么久”,
还有人觉得内裤验出其他男生的DNA,有点怪怪的说:
“结果发现内裤上是小郑之外的男人 男友表示:......”
到底DNA是谁的呢,真令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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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13:26
更新时间: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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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DNA是谁的呢,真令人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