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pt.cc/a-rT 苹果日报
国一女主动提口交 结果...
2015年03月13日10:46
21岁的林姓男子2年前经由网络游戏认识1名13岁国一女生,互加为脸书好友聊天半年后相
约见面,因小女生对性事懵懂,主动对林男说想尝试性行为及口交,林男挡不住诱惑,就
在车上让小女生替他口交。去年2月被害人家长发现她与网友短信透露亲密关系内容,盘
问之下才知此事,提告后法院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2月。仍可上诉
。
判决指出,林男与小女生在网络聊天约半年后,于2012年11月24日相约见面,由林男驾车
载她出游,他被控于当天下午5时许,在其自用小客车内未违反小女生意愿,先亲吻她并
抚摸胸部,再由小女生为其口交直至射精,以此方式为性交行为1次。
林男到案后坦承与被害人在车上口交,但辩称不知道她当时未满14岁,以为大概是17、18
岁,直到被警察找去做笔录时,才知道她的年纪等。但被害人证称,在网络上刚认识林男
时,就曾主动告知自己13岁,后来双方成为脸书好友时,林男也透过脸书看到她就读学校
与穿着国中制服的照片,还聊天谈到段考等,当时即应知其实际年龄。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林男明知被害人尚属年幼,对于两性关系仍处于懵懂状态,竟未能
克制自身情欲,且犯后仍饰词狡辩,称不知被害人实际年龄,态度不佳,但念在他无前科
,且本案是被害人主动表示要帮林男口交,致其一时失虑铸成大错,且林男审理中表达和
解赔偿之意,但遭拒绝,综合考量后,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
法庭中心/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