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自由时报
标题: 官员护航未调查 刘政池伪造文书过追诉期
内文: 2015-03-09
〔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刘政池及胞妹刘子莹、女儿刘冠廷为了在阳明山兴建
豪墅七七行馆,于88年5月,涉伪造原地主切结书,变更建物税籍资料,另伪
造航测地形图,藉以取得建照,但因当年无机关介入调查,直至前年士林地检
署分案侦办才被发现,因伪造文书罪嫌已超过追诉时效,3人获不起诉处分。
刘政池向地主陈逸雄购得国有地上的建物后,发现其中一栋未办理总登记、无
建号,因国家公园内土地使用管制严格,而无建号建物有合法性的疑虑,刘政
池竟先将以赠与的方式,让刘子莹、刘冠廷等人取得该建物所有权,再伪造陈
逸雄签名的切结书,指称该建物有门牌号码,并于申请建照时,伪造航测地形
图,透过阳管处官员护航,建成开价7.7亿的七七行馆。
陈逸雄已过世多年,检方侦查时,约谈陈逸雄的女儿到案说明,她明白表示,
该伪造切结书上的签名和父亲的不符,且也从未听闻过此事。
由于刘政池等人所犯为为1年以上3年未满的有期徒刑,时效仅10年,已超过追
诉期,尽管掌握不少证据,检方只得依法作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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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爽der (资料照,记者张嘉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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