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12/57713
newtalk
2.完整新闻标题:
93岁老董月领13万 卫福部:法律没规范
3.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昨天爆料,卫福部捐助的“寄生虫防治会”、“保健基金会”等,董事
长胡惠德、林朝宗的年龄分别都高达93岁、95岁了,每个月仍领超过13万的高薪,疑似“
最老肥猫”。不过,卫福部医事司今(12)日回应,基金会董事长能否领薪水,《民法》无
明文规范。
段宜康指出,卫生署(卫福部前身)在1975年出资35%成立“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寄生虫防
治会”,董事长胡惠德曾为台湾省政府的卫生处长,现在已高龄93岁;而寄生虫防治基金
会于1988年捐款成立的“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卫生保健基金会”,董事长则是95岁的林朝京
,林曾任卫生署副署长,2人月领13万5732元,除了身任董事长外,双方还互为2个单位的
常务董事、监察人,并有配车、司机。
对此,医事司指出,寄生虫防治会是于1977年9月1日由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10万元)、
台湾省政府卫生处(2万元)、台湾省政府教育厅(2万元)、行政院卫生署(2万元)、中华民
国妇幼卫生协会(2万元)、私立高雄医学院寄生虫学科(1万元)及台湾省传染病研究所(1万
元)共同捐助20万元设立,以从事协助政府推动寄生虫防治及其他保健工作,促进国民健
康为宗旨。
针对段宜康质疑卫福部未依规定监督寄生虫防治会,医事司说,卫福部为健全卫生财团法
人组织运作及财务监督,订有“卫生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要点”与“卫生财团法人会
计制度一致性规定”,寄生虫防治会每年皆依上开相关规定,其设立宗旨及业务项目,检
送年度工作计画及经费预算,连同前一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等文件送至卫福部,均经
多位专家委员审阅。卫福部并于每3年办理卫生财团法人评核作业,并非无监督,而且该
会2013年度还经评定为优等。
至于外界批评这些基金会领政府补助,高龄董事长却能月领高薪,医事司说明,有关财团
法人的管理,都是依据《民法》规定,而财团法人董事长可否支领薪资一事,“并无明文
规范”。至于有关外界关注寄生虫防治会相关事项,医事司将行文该会检讨。
好好哦肥猫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