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rd (Larry Legend)》之铭言:
: 现在的律师
: 都不是为正义而帮打官司
: 都是为钱糊口而帮打官司
: 连是非好坏都不分
: 只为钱和善恶人作事
: 杀人犯强奸犯也有律师辩护
: 若非冤判冤狱所述
: 而是罪证凿凿的真有犯罪
: 该当何解?有这方面卦吗?
: 我都觉得律师比罪犯心还黑
: 因为它只讲究钱和法律护人规范
: 就连罪大恶极之人也可辩护的下去
所谓的法治,就是国家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侵害人民的权利
也就是说法律的规定是全体适用到所有国民的身上
今天之所以有律师的制度,就是在确保一个人受到合理的对待,如果他应该下18层地狱就
不要让他下第19层
你完全可以想像一般人在涉入刑事事件时会需要法律上的帮助
那么法条定了,就不可能因人设事,让媒体觉得恶性重大的人不得辩护,直接给他死
否则当初阿扁不就有口无言了
不过话说回来,真的是有很多恶劣的律师
为了表演给他的客户看,什么鬼话都说的出来
让人很疑惑你就算不怕业力引爆难道不会自我感觉不良好吗?
不管怎么说,任何行业都会有无良的烂人
但是替未受公平审判之前的“坏人”辩护是现代刑罚制度的基础
因为设计者尽是些以前被国家指定为坏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