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奸尸有物化女性仪式性意涵
2015-03-10 17:44:55 中央社 台北10日电
一名男大生疑因求爱不成,涉嫌勒毙学妹奸尸后焚尸。精神科医师指出,某些特质的嫌犯在
受挫愤怒之下,杀人奸尸有物化女性、仪式行为的意涵。
台湾家庭暴力暨性犯罪处遇协会前任理事长、精神科医师李光辉指出,首先要厘清黄男是否
真的奸尸,如果被害人当时仍未断气,则黄男是涉及更重的性侵。
李光辉指出,奸尸的犯嫌可能出于三种心态,第一种是物化女性,认为“不管妳是死是活,
都是我的人”;第二种是心理违常,不认为奸尸是恶心变态的行为;第三种是仪式化行为,
类似生米煮成熟饭后的“冥婚”,借此连结死者。
他表示,传统民俗认为“尸首不全,做鬼也不能报复”,如果在奸尸之后还毁尸、焚尸,是
为了避免被受害者报复,如果被毁坏的部位是脸部、乳房、性器官,更有主张受害者死了都
在加害者手中。
“爱不成,就杀了你”的恐怖情人有哪些特质?李光辉说,相关研究认为这类人士可能有酒
精、嗑药等物质滥用、上网等成瘾行为、犯罪前科,对挫折容忍度较差,如果平常又有玩暴
力电玩、暴力游戏的得分奖励,在遭遇情变、求爱被拒等,挫折化为怒火,一发不可收拾,
就会用暴力解决问题。
他表示,美国研究连续杀人犯的危险特征是到12岁还尿床、口吃、虐待小动物,有人认为玩
火也是危险因子;单一偶发的杀人行为,平常没有蛛丝马迹,只是某有些特质的人,成长过
程没有如有良师益友、转换环境等“保护因子”,碰到事件就“暴发”。
http://udn.com/news/story/2/75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