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T5566 (牵手护肥宅)》之铭言:
: 苹果 杀学妹男大生惊人供词:我奸尸 http://ppt.cc/1DBY
如果还找得到体液等迹证,一定要认奸尸的啊!
如果不认奸尸,可能就是生前强奸,罪比较重。
刑法第226条之1
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使被害人受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认奸尸,就是杀人罪加损坏及污辱尸体罪。
刑法第271条第1项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47条第1项
损坏、遗弃、污辱或盗取尸体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这凶宅是很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