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北市嬷丢垃圾-新店嬷收罚单-183800175.html
作者:记者邱瑞杰╱台北报导|联合新闻网–2015年3月1日 上午2:38
没乱丢垃圾,竟收到罚单。北市环保局稽查人员在汀州路3段取缔老妇人乱丢垃圾包,对方自称姓杨、家住附近,不料一个月后,设籍北市、住在新北市新店区的83岁杨姓老妇人竟收到1200元罚单。83岁杨妇一头雾水,向北市府提出诉愿,环保局才知遭骗,此杨妇非彼杨妇,撤销处分。
罚错人,原来是环保局依妇人提供的名字,查出“她”的户籍地在中山北路,当告发书寄到“居住”地遭退,就改寄户籍地,让83岁杨妇意外收到罚单。
83岁杨姓老妇人籍设中山北路,实际居住地在新北市新店区,她接到环保局裁罚书,指她去年9月间在汀州路乱丢垃圾包,要罚款1200元。杨妇不解自己年纪一大把,住在新店,怎么可能千里迢迢到汀州路乱丢垃圾包?加上罚单上身分证字号、户籍地都有,更担心个人资料遭外泄。杨妇向市府提出诉愿,环保局检视事证才发现罚错人,今年2月初撤销处分。
环保局检讨原因,稽查人员轻信违规人说词没确认身分。查户政系统又发现“真有其人”,且无同名同姓第二人,才认定杨妇就是乱丢垃圾的人,错上加错。
环保局表示,去年全年共告发6559件乱丢垃圾案件,35件当事人事后提出申诉,7件撤销处分。其中,有实质5件撤销处分,另2件分别因时间、地点不对和裁罚金额错误,撤销原处分后重新开立处分书。
实质撤销处分案件中,2件告发对象错误、2件难以证明当事人丢进垃圾桶的垃圾包是家庭垃圾,另有1件的告发对象罹患精神疾病,认定无行为能力不罚。
告发对象错误另一件当事人是餐厅业者。业者指丢垃圾的是到店内消费但不知名客人,环保局难举证是业者所为,撤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