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ReaLsORry ()》之铭言:
: 若照你的分析,我觉得房价跌也不是什么坏事阿,
: 手上没房的准备接手低价房。
: 手上用贷款屯很多房的投资客,准备自杀。
: 手上有自住的房子的人,假设一间房2000万购入,作担保品向银行借1500万,
: 代表自备款500万。
: 假如重新估价担保品变成1200万,那干脆500万就直接认赔杀出,
大大请问一下,您这边说认赔杀出是指自己把房子卖掉吗?
2000卖1200的话就是认赔800不是吗?赔掉500头期款+补300还银行贷款;
如果房子直接抵押给银行,借1500抵押权是1800,拍卖1200你还要补600给银行,
加上头款就赔1100万。是这样对吧?
: 等到次贷再次贷,房子可能只需800万即可入手。
: 那么原本2000万的房子(500万自备款+1500万银行贷款)
: 变成只需1300万即可入手(500万自备款认赔+800万重购房价)
因为拍卖还要多赔银行20%利息太惨了,所以这边就用自售1200算,
所以是变成1600万(800万认赔+800万重购房价)
: 原本1500万的银行贷款,变成800万,就算加上500万的之前自备款认赔,
如果当时仍维持2成自备款,那800万只能贷款640万,你要负担160万头期款。
: 也不过是1300万,算起来还便宜了200万阿,
: 对贷款买房自住的人不也等于少负担了200万?
其实是多100万,还要加上买卖之间的赋税之类,
看起来应该是不要卖比较好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