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atchinese.com/article/2010/2276我国法定债务上限所认列的债务,不包括政府所属的“非营营业基金债务”(多种形式上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基金,而由这些基金向银行借钱来从事政府支出)、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借款、具自偿性的公债2008年我国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占GDP已高达90.5%,而审计部把潜藏负债(或有负债)计入后,得到的中央政府债务更高达19.7兆元,占GDP比率已达151%,比希腊的数字还严重!上面是 2010 年的资讯,不过马政府的花钱速度变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