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n5566 (8卦板译人打赏箱没钱)
2015-02-25 03:25:561.媒体来源:
※ 例如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开枪打死通缉犯 警遭判6月刑 引发基层反弹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2-24 22:15
〔本报讯〕桃园杨梅分局的一名叶姓警员,于去年2月逮捕通缉犯时,因对方倒车拒捕,
在对空鸣枪无效后,改朝腿部连开3枪,导致通缉犯失血过多死亡。如今判决出炉,
一审法官认为该员警执法过当,以业务过失致死判刑6个月,引发警界基层反弹。
法院认为,嫌犯倒车时有刻意绕过员警,并未蓄意冲撞或攻击,而且员警握住
驾驶座车门上方,都是站在门外,也没有被撞倒或是拖行的危险,认为防卫开枪的说法
不成立。
对此,基层员警反弹表示,这样判决会让警察不敢带枪,也不敢用枪,追捕通缉犯
时都要在开枪前多想几秒,紧急状况也难以判定的情况下,又该如何有效执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55206
5.备注: (以下若有误 请更正 谢谢!)
(1) 朝他轮胎开枪,他就无法坐车/开车逃了嘛!
明明就蓄意杀人. 这应该两个人都带枪 开车的人跟警察单挑才对/才公平。
(2) 昨天2月24日也一样呀,一堆警察追不上一个嫌犯.
结果一个警察追嫌犯追到暴毙或不明原因死亡,
另一个警察 追不上嫌犯 就对空鸣两枪,准备开枪射杀嫌犯
这些警察真是差劲,me friend是指尤其是那个昨天2月24日追不上嫌犯
就准备要开枪杀人的警察.
(3) "警方指出,警械使用条例规定依法应逮捕、拘禁的人拒捕或脱逃,
或警察人员的生命、身体、自由、装备遭受强暴或胁迫时,都能使用枪械。"
(4)你告诉我 这些开枪杀死人和追不上人就准备开枪杀人的警察们,
哪一个是符合以上(3)规定的?
这些警察要嘛就跟嫌犯一人一把枪单挑
要嘛 就应该被判处死刑才是
带着枪 任意杀人 脏话中
(5) 2014-02-18 "警击毙通缉犯 开枪初判符规定"
这种新闻标题 谁讲的? 自己讲自己对. me friend(完全)不认同这种标题
(6) (高中考古题) 老师知道你很天才,连高中机率考古题都不会写。
为了贯彻(马总统(?!)的)"快乐学习"教育政策 在你身上,
老师决定让你只考一题多选题即可。 (本来是要考一堆题目的)
这题多选题有11个选项,每选项答对得10分,答错倒扣10分。
(若整题都不作答,则总分得0分。)
假设你确定会作答的有 5 个选项,其余 6 个选项都不经考虑随意猜答。
如果你确定会(作答)的5个选项都答对了,那么你得分超过50分的机率为____。
me friend没有正确答案,给第一个答案跟me friend答案一样的 这篇一半的P币
你考得(那一题)多选题如下:
下列叙述,旨在说明因执政者(马总统?!)施政未当,致使百姓陷入困境的选项是:
(A)君之视臣如土芥,......
(B)庖有肥肉,厩有肥马;......
(C) .....
.
.
(J)
(K)
作者:
thxuqq (懒叫比牛大)
2015-02-25 03:28:00ㄏㄏ杀人才6个月 好爽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2-25 03:28:00这个风格好像在哪里看过啊讲了一堆有的没的然后加一题数学题目
作者: elfrose 2015-02-25 03:30:00
朝腿连开三枪?多远的距离开枪?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2-25 03:31:00这备注风格………………ㄏㄏ
作者: elfrose 2015-02-25 03:31:00
如果真的站很近开枪还连开三枪就过当了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5-02-25 03:33:00你TM备注是在乱啥 看了很火大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33:00死就是死了 没话讲
作者: lanchinhao (豪) 2015-02-25 03:34:00
出现“蓄意杀人”时就知道这篇是废文,唸懂法律再来
作者:
EvanYang (EvanYang)
2015-02-25 03:34:00判的不错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36:00法院是认为 除非对方会让警察致命可能 否则你不应该枪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2-25 03:36:00前面的备注只是为了掩盖数学问题的突兀感而已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37:00我怎么看都觉得是警察急于立功过头 对方是窃盗犯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38:00好棒棒喔,对方在逃逸的时候还知道他什么犯呢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39:00叶姓刑警就是知道他是窃盗通缉犯才要抓他原PO有贴新闻 超过你的处理能力了吗?"叶骥查出车上的罗文昌是窃盗通缉犯"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1:00那你有看到下面的 "也曾冲撞警车逃逸" 吗警察人员的生命、身体、自由、装备遭受强暴或胁迫时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2:00然后呢 有怎样嘛法院认为,嫌犯倒车时有刻意绕过员警不好意思 我又让你当机了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2:00都倒车拒捕了还有怎样嘛,用嘴砲抓犯人吗
作者: leo1986 2015-02-25 03:43:00
判决书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3:00叶骥当时左手仍攀在车门边,罗文昌却仍加速倒车 <-你当机了吗?这样有没有造成执法人员受到胁迫?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4:00他倒车 你手放开 就SAFE了哪边受到胁迫?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5:00太促瞇了,果然是要用嘴砲抓犯人啊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5:00你应该看看法官怎么判犯人应该抓到监狱 而不是在此之前打死他
码的 现在警察真的没有竞争力 应该要去学魔法或念力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6:00他打几枪 几个伤口 你算一下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7:00你不要跟我扯伤口嘛,你怎么不说他乖乖停下来,就不会死了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7:00那本来就是犯人的 算特权吧....但警方有的是优势警力这次抓不到 你下次再抓而已但你打死犯人 就是算你的
作者: requiescatjr (琳Cheng) 2015-02-25 03:48:00
警察一定要等残废或死人了才能反击?太夸张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8:00笑了,你这种说法对得起当初围捕陈进兴或重型犯的警察吗陈进兴逃亡几天,伤了死了多少人你要不要算算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49:00你拿陈进兴来比就差太多了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49:00配枪不能用,符合用枪时机要领也被判刑,干脆不要配枪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0:00在抓人的时候你知道他窃盗犯就不会有枪不会反击?不要超过自己的处理能力就套在别人身上嘛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0:00要分清楚 掳人勒赎杀人 跟窃盗案 好像对人很困难
作者:
linkcat (林克猫)
2015-02-25 03:51:00伟栽鬼岛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1:00请问哪边看到嫌犯有枪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1:00窃盗犯身上就不会有凶器?对你来讲很困难吗?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2:00你有没有看过窃盗变成强盗杀人的案件?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2:00是警察打过失打死了一个窃盗通缉犯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3:00你的抗辩真的很弱 杨梅分局没找你是对的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3:00事后用上帝角度当然很好解释,你自己去问员警吧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4:00你在抓犯人耶,假设一下臭了吗? 你以为在抓学生交通违规喔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4:00事实则是即使对方有凶器 警察还是优势法院只讲证据 没有假设的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5:00你在抓犯人的时候你跟我说一下你怎么知道对方身上有什么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5:00死就死了 就是六个月 易科罚金大概18万那是警察的专业 警察要会判断 不是问我吧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3:56:00
犯人本来就要逃,站原地给你抓毫无期待可能性,不能因为逃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6:00美国警察临检时你手没放方向盘就有可能被枪瞄了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6:00警察不会判断 没发现有凶器就打下去 结果就是这样
警察和检调的专业 推文者来判断XDDDDDDDDD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7:00既然符合枪械使用要领还被判刑,不如不要配枪好了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3:57:00不要配枪 是m小队长说的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8:00符合枪械使用要领却还被判刑 <- 你看得懂中文吗?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3:58:00
犯人如果不该逃,监狱就不该有围墙,划条线就好,越线格杀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3:59:00这表示要嘛枪不准用,要嘛使用要领有错,要嘛法官乱判dochi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0:00法官乱判? 所以你根据什么这样说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00:00
监狱为何要围墙?直接埋地雷就好,不需要围墙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0:00那你觉得法官判得好,你根据什么这样说?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2-25 04:00:00阿就拒捕咩 备注第三点不是有说? 还是第三点是错的?
作者: joeyben 2015-02-25 04:00:00
白痴判决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1:00根据报导的事实来看。 而非脑补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2:00罗文昌中枪后还想逃逸,导致延误就医,啊死掉是怪我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02:00这新闻里面不是已经讲出法院的判决原因了吗?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3:00上面这个可是根据你说的报导事实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03:00myrzr你认为有问题,是你应该提出乱判的点吧?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03:00
用枪时机之外,还要根据用枪要领,近距离连开,怎可能不死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4:00我的论点:1. 法官事后根据上帝视角判断与现场判断会有出入2. 符合枪械使用要领,为何还会被判刑? 打的也不是致命位3. 某个人说逃逸是逃犯的特权,那逮捕当然也是警察的权力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6:00第一个论点就是笑话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6:004. 逃犯中枪后继续逃逸导致延误就医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7:00呵呵,事后诸葛谁都会,你不是第一线的人就别在那边放屁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7:00而被害人又死了 "法官你懂个屁呀"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07:00
近距离连开符合什么?可以预料会死人,我判杀人罪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08:00连开是打脚不是爆头,还好你不是法官也没那个能力成为法官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8:00大腿失血过多一样会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08:00我刚刚看了一下警械使用条例,我觉得这条例有点问题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2-25 04:09:00请先证明近距离连开小腿三枪属蓄意杀人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09:00罗文昌的左大腿、右大腿共有8伤口,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10:00警械使用条例那个第六条写得不清楚 变成靠法官心证了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10:00
大腿三枪,几乎必死,跟打头等量,我判杀人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10:00某 k 不会以为一枪只会有一个伤口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11:00就算打头在这情况也顶多是过当而已 哈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11:00某 a 不要反串了,太明显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12:001枪当然不只1个伤口 所以你要谨慎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13:00台湾的警察使用枪械已经难到不能再难了,就是有你这种人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13:00
反串个屁,大腿三枪,哪个不死?根本必死,必要死不算杀人?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13:00你应该跟法官说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14:00那个警械使用条例不写清楚的话,这问题会一直发生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15:00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16:00
大腿三枪,能预见死亡,又让它发生,已经构成杀人罪了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17:00我会笑死,你干脆把大腿列为致命部位好了4 可是根据你说的报导事实来的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18:00那是你以为非致命 真的是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18:00不用争啦 这个只能上诉而已因为明显有模糊地带是法规没有讲清楚的只是这显然会造成警察更不想用枪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20:00你以为找两个打到大腿死掉的新闻就可以说大腿很致命喔
作者:
kutkin ( )
2015-02-25 04:20:00大腿只要打到动脉就是 一枪没中 你有打第二枪吗?你的大腿给我戳10个伤口 看会不会中奖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21:00myrzr 你扯这个没用的 看看那个使用条例第六条吧现在只能上诉&请一个比较猛的律师而已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21:00那我能不能找打到头没死的说头不是致命部位?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21:00
你找一个大腿三枪没死的新闻来平衡一下如果大腿三枪不算杀人,那10枪算不算?20枪算不算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26:00
反正大腿不是致命部位,20枪大腿,死了算他倒楣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4:27:00你先去读警察枪械使用要领,不要在这边起笑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27:00
如果连打20枪大腿,你是法官,判不判杀人罪?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2-25 04:27:00法官没有提到“致命”吧,是说那情况不符合防卫开枪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30:00
近距大腿三枪,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死亡率非常高大家都知道的东西,还使其发生,我判杀人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37:00
我也google不到大腿20枪会不会死,那就多打几枪,赚到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5-02-25 04:39:00整串推文无论正反就一堆键盘法官而已阿,无聊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39:00
以后打一枪不如打20枪,反正他是犯人,早死早好对空鸣枪干嘛,打大腿就对了,又不是致命部位,20枪就好了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2-25 04:42:00
这真的算某杀了吧 进距离大腿三枪开一枪就会残废 有必要开到三四枪吗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44:00
手枪也太麻烦,配冲锋枪,直接扫射下半身,又不是致命部位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5-02-25 04:47:00苦干实干!彻职查办!
等那天你家有人被害警察在旁站着看不出手看你有什么想法到时可不要崩溃啊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4:56:00
把警察逮捕而已啊,把警察想太高了吧,警察权人人都有现行犯人人都能逮捕,不是现行犯,就算是警察也无法逮捕不是现行犯,警察只能请他来,他不来,警察也是没屁用的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5:01:00笑了,通缉犯呢? 不能逮捕通缉干嘛不要秀下限了,乖,去睡吧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5:04:00
通缉犯是谁通缉犯的?警察吗?法院没通,你去逮捕试试看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5:06:00现在就是通缉犯啊,你在大声什么啦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2-25 05:08:00
是逮捕还是执行死刑?一枪没死还可以继续补枪补到死为止,反正不是致命部位
以后警察带电棍就好了嘛 遇到通缉犯就放给他跑 不要动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5:14:00警察枪械使用要领先去看,字没有很多,不要凸显自己阅读能力很差
不小心打到可能会被判个伤害罪 多惨 努力开红单就好了
作者:
woajw (虚心接受死性不改)
2015-02-25 05:22:00台湾到底该怎么办,尽是这些神经病在上位者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5 05:46:00台湾到底该怎么办,尽是些脑残无脑医的乡民在瞎起哄!
作者:
DCR (Washingtonian)
2015-02-25 06:02:00wtf is wrong with the judge
作者: HXH6698 (花内裤) 2015-02-25 06:14:00
全力支持警察不用配枪 不用抓通缉犯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5-02-25 06:18:00好啦都让他走 等他再犯案再抓嘛 不过他再犯什么罪就不知道了窃盗失风变强盗 过失致死?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2-25 06:42:00台湾通缉犯还真爽啊
作者:
dehua (灰爸)
2015-02-25 07:08:00手枪弹根本打不破轮胎,你以为在玩GTA吗?
作者: agigoo (agigoo) 2015-02-25 07:17:00
打学生的怎么都没事
作者:
rnazo (rzx)
2015-02-25 07:23:00一堆键盘法官XD...警察真难当~~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5-02-25 07:33:00恐龙法官又在精算伤害值了,别人的人生不过是他的游戏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2-25 07:33:006个月?
作者:
sheep0121 (飞翔起因于渴望自由)
2015-02-25 07:34:0056的水准真高……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2-25 07:43:00无限期支持警察看到通缉犯时应铺红毯开洋酒顺便放礼炮
前面说拒捕通缉犯不能打腿的要打哪?还是你们都用道德劝说
作者: gb0606 2015-02-25 07:53:00
太扯了…还是打学生好
作者:
KOYOYO (K.O YO)
2015-02-25 07:54:00( ︶︿︶)_╭∩╮
作者:
a601401 (小游)
2015-02-25 07:55:00烂透了
作者: sca133 2015-02-25 07:58:00
9.2:不准你们打我们的真汉子 等等白狼哥找你喝茶Kmt不会让你们欺负他们的小弟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15-02-25 07:59:00还是暴民比较好欺负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2-25 08:00:00在美国,警察早把嫌犯爆头了,连法院都不用上
作者:
roy2142 (roy)
2015-02-25 08:03:00法官: 我玩cs都很准想射哪就射哪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2-25 08:16:00的确过度啊
作者:
jupei (沛)
2015-02-25 08:21:00操他妈法官
作者: exo03 (IT) 2015-02-25 08:29:00
没直接射头算很客气了
作者:
qwqwaas (MADE)
2015-02-25 08:32:00通缉犯又拒捕可以击毙了吧 认真抓贼的警察反而被判刑
明明就是执法过当 轻判六个月也有乡民护航 果真鬼岛
作者:
hd0485 (psyche)
2015-02-25 08:34:00键盘法官
1.该嫌非重大刑犯 2.无袭警意图 如此就不该用枪美国警察开枪也有先决条件 一直拉救援根本滥用事例
大腿大动脉中枪稳死 你是二战电影看太多是吧 现在医疗最好他妈不延误就医的话嫌犯会死
我只能说 大家应该要庆幸 能活在一个警察不能看心情
作者:
fan1900 (没有暱称)
2015-02-25 08:39:00拿儿歌三百首唸给通缉犯听就好了,法官应该是这样想
抓坏人=开枪打到你不能动? 你们真的希望活在这种国
作者: s931105s (就是不知道) 2015-02-25 08:40:00
你们全去当法官台湾就得救了~
我只能说 大家应该要庆幸 能活在一个警察不能看心情开枪打人的国家 居然还有很多乡民希望活在这种国家
是Bang of brothers 还是雷恩大兵看太多 还大腿动脉中枪稳死哩 拿60年前的医疗比现在
作者:
kshsedch (人要有GUTS)
2015-02-25 08:46:00这什么判决
作者:
mdffc (贪食蛇)
2015-02-25 08:48:00乡民喜欢警察国家??
作者:
lbmc ( ' ty)
2015-02-25 08:48:00平常路边临检不是很凶…现在又希望大家帮平反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5-02-25 08:49:00法官,立委,媒体就是社会乱源无误
作者: ru04hj4 (纯朴乡下人II) 2015-02-25 08:52:00
鬼岛最爽的就是 贪污 强奸 酒驾 通勤犯等到通缉犯到你家勒索强奸抢劫在哭说警察在干嘛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2-25 08:57:00垃圾罪犯你跟他讲人权? PTT乡民一堆罪本?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8:57:00读书干嘛,当嫌犯就好啦,警察抓就跑,反正以后警察应该也只敢对空鸣枪了,不能打头,身体,连脚都不行了.
八卦版乡民真的是.....1.该嫌非重大刑犯 2.无袭警意图 到底有没有看懂为何一定要把警察职权无限上纲到罪犯想逃就能开枪打扒手偷个东西想跑 被警察拦住继续跑 就被开枪打死阿不然我现在是活在悲惨世界吗?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01:00
不要转移焦点 又不是不准警察开枪 觉得受到威胁也打中对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2-25 09:02:00因为没有党证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9:02:00我是不知道你活在哪里,但鬼岛是满悲惨的,打警察的抓不到,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03:00
方 为何要再补2枪 强盗挟持才能直接打死吧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9:03:00警察挂门边开车拖行的叫无袭警意图,各位,以后临检冲过去
作者:
Elfiend (小孩)
2015-02-25 09:04:00鬼岛真好,犯罪的温床,欢迎各大通缉犯来台渡假。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9:04:00就对了.因为无袭警意图,他开枪就告死他,贩毒的快学阿.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05:00
如果今天嫌犯有携带武器没人会说执法过当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05:00各位没用过手枪的不知道手枪有多难打准,何况还在动态中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2-25 09:05:00324国家暴力殴打学运的警察怎没抓出来判刑???????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9:06:00楼上说明事后诸葛,上帝观点.因为后来证据显示他没武器喔!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06:00就是上帝视角啊,你当下最好会知道对方有没有持械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07:00
偷窃犯打中一枪他就一定要就医 不用乎以死吧
不知道、没看到 就不能脑补对方有带 不然你走在路上也能怀疑你持有重大危险武器 开枪打死你?
作者:
dogdudu (yi)
2015-02-25 09:08:00不是法官不能评断公众事务,唉喔,请问八卦板是一堆总统吗?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09:00拜托,警察都对空鸣枪警告你了,你还敢跑敢动,我哪知道下一秒你会不会拿武器出来
简单来说 如果你今天赞同警察打死窃犯 那学运有学生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0:00自己无限脑补极端情况,再来说持反对意见的喜欢警察国家,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1:00逻辑真好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2:00根本不同case, 不要乱扯了学运的学生是通缉犯,开车挟着警察倒车吗?
自己去了解法界普遍的看法 键盘法官跟他们谈逻辑?不同CASE 原则互通 你赞同警察执法过当 那就不要靠北另外一桩执法过当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14:00
跟GTA警察没两样啊你开车要逃 还会开车门拖出来打死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4:00case不同处理原则本来就不同,有听过case by case吗?
闯进行政院那晚 警方都可以直接把学生当成现行犯了真的有被开枪打死 拜托支持警察国家的不要出来靠北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17:00
他们一定是美国人 所以觉得很正常
作者:
amALu (Luia)
2015-02-25 09:18:00警察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的话,打脚也无法瞬间阻止对方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8:00那么爱对比学运,警察有先对空鸣枪叫他们不要跑他们有继续逃窜顺便开车逃亡吗?
是在吵啥? "业务过失制死" 还可易科 很给警察面子
作者:
amALu (Luia)
2015-02-25 09:19:00警察如果觉得有生命危险,打脚也无法瞬间阻止对方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19:00美国人并不会觉得过当
某些人那么爱看到警察开枪追嫌犯 怎不去住美国阿XD
作者:
amALu (Luia)
2015-02-25 09:20:00所以你没那么有生命危险,为什么要打三枪?
GTA玩太多吗? 就不要在美国无故被警察打死就科科了
作者: coedlin 2015-02-25 09:23:00
到处都有监视器 有不是在玩游戏警察没看到就算逃出
作者:
myrzr ( )
2015-02-25 09:31:00还不是有人先扯美国人,怪我囉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5-02-25 09:36:00智障判决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2-25 09:36:00每日任务(1/1)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25 09:46:00真的是恐龙法官,才判6个月!!警察乱开枪至少也要关个2年尝一下被肛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