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完整新闻标题:性侵男遭妻诉离 竟改对9岁女儿下手
完整新闻内文:2015-02-24 14:50 无照〔记者温于德/新北报导〕
新北市1名狼父阿强(化名)与妻离婚,竟趁双十节假期将9岁女儿接到家中玩乐,伸狼爪
偷摸稚女阴部,直到女儿强行将他手推开,阿强才善罢甘休,事后挨前妻状告妨害性自主
;新北地院开庭时,审酌阿强获女儿原谅,且与前妻达成7万元和解,判他1年徒刑,缓刑4
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强在96年间曾犯下性侵案件,遭判1年8月刑期,虽获缓刑3年,但也导致他
与前妻离婚;阿强与前妻所生2名女儿由女方独力抚养,仅在假日、节日会与他碰面,岂
知他不知悔改,前年双十节猥亵熟睡中9岁的小女儿,直到女儿吓醒起身,阿强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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