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那么麻烦,铁拳无敌当年在设计宪法时,早就已经考虑这个问题
所以才要求涨价归公,本国宪法当中也有做如此设计
宪法143条
中华民国领土内之土地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权,应受法律之
保障与限制。私有土地应照价纳税,政府并得照价收买。
附着于土地之矿,及经济上可供公众利用之天然力,属于国家所有,不因人民取
得土地所有权而受影响。
土地价值非因施以劳力资本而增加者,应由国家征收土地增值税,归人民共享之。
国家对于土地之分配与整理,应以扶植自耕农及自行使用土地人为原则,并规定其适当经
营之面积。
要求政府贯彻本条文,修正现行土增税法,
成交价与公告地价的差值,课以100%的土增税,
房价马上跌回来,还可以充实国库,
游资要投资就得回归制造业...才能脱离低薪世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