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打人,应该是有后线长官的授命,
这是高层决策的结果,并非单一警察的个人行为,
现在大家抓一个副分局长出来婊,根本不对吧?
因为他比较倒楣被人肉出来,所以就得当代罪羔羊,
承受整个马政府的历史共业吗?
而且再往回想一点,这真的算“共业”吗?
警察打人真的“错”了吗?
都说了是“镇暴”和“驱离”,有点中文底子的应该都知道,
这些字眼的背后,绝对是和暴力手段相挂钩的,
更别说警察已经口头警告好几次了,也不是第一天就直接开扁。
我个人倒觉得,警察打人会有这么大的反弹和指责,
恐怕是各位小看了“抗争”这回事,
也没去想“镇暴”和“驱离”可以延伸到什么地步。
缺乏流血冲突的觉悟,就跑去做会流血冲突的事情,
没那个屁股硬要吃那个泻药,才会受伤了反应这么大,
然后给整件事情过多的非难......
简单来说,警察打人是个悲剧,
但他也是抗争可能的结果之一,
不能全部怪警方,请想想抗争者该承担的部分,
另外就算警察打人真的失当,要找也是找决策圈的,
抓个副分局长出来坦,绝对是不公不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