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案捡到毒品 却被验尿、按指纹

楼主: medama ( )   2015-02-20 22:58:05
1.媒体来源:udn
http://udn.com/news/story/7316/717110
报案捡到毒品 却被验尿、按指纹
2015-02-20 09:13:07 联合报 记者王慧瑛、庄旻静/新竹市报导
北部一名男子年前大扫除时,在住家附近捡到藏有毒品的小包裹,当地派出所以“拾得物
”受理,要求该名男子验尿,以证实非他所有,不过毒品为管制品,无法公开招领,但拾
得人却一天跑三趟派出所,不禁自嘲,“大过年捡到麻烦”。
热心男子捡拾到毒品,虽是拾得物,不过无法公开招领。 记者庄旻静/摄影
张男小年夜整理居家环境时,在大楼墙角发现一个小钥匙包,打开包裹看见里面有多包粉
末状、结晶状物体,怀疑是药物或毒品,因此送到派出所,警方以“拾得物”受理,男子
回家后,警方再要求男子回派出所验尿,确认他非“持有人”。
张男在不知可以拒绝的情况下,同意警方验尿;没想到到随后又接到警方电话,要求他重
按一次指纹。他说自己菸酒不沾,更不碰毒,验尿、按指纹等程序“好麻烦”,若重来一
次,他宁可“让水沟冲走”毒品,以求平安过年。
派出所解释,由于是拾得毒品,因此验尿做排除,证实张男非持有人,验尿也是经由张男
同意。但警方也说,毒品为管制品,不若一般拾得物,须公告招领,反而要直接销毁。
不过,另有资深刑警认为,按照一般逻辑推断,毒品持有者连人带毒品“自投罗网”的机
率相当低,若无迹象显示拾得人为持有者,也无相关前科,不会要求民众验尿,民众也可
以拒绝受验。
新竹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李嘉认为,若有相当迹象证明毒品是这名男子持有,要求对方接
受验尿没有问题;若迹象显示对方是毒品的拾得人,要求验尿确实不妥。
一名检察官转任的资深律师表示,警方若把遗失物案当刑案侦办,“确实不妥、不厚道”
;她认为,若皮夹内有失主证件等,警方应该先联系失主厘清,若失主否认毒品是他的,
再来查明是否为拾得人栽赃等。
警方表示,民众若捡到管制品,担心有争议,不妨保留现场,直接打一一○或匿名电话检
举,让警方到场处理,避免让热心成为麻烦。
作者: Atwo (A兔)   2014-02-20 22:58:00
可以索取三分之一吗
作者: OPisgood (Sad. Sad. Stupid.)   2015-02-20 23:00:00
XD
作者: thomas0229 (哩麦岔)   2015-02-20 23:00:00
早就改1/10了一楼
作者: SuperUp (( ̄▽ ̄#)﹏﹏)   2015-02-20 23:00:00
有那个吸毒的会不要毒品而且还把毒品送到警局?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2-20 23:00:00
干 会有小偷骑赃车去警察局报失吗
作者: pansys (快乐与自由)   2015-02-20 23:03:00
都有通缉犯自己去派出所报案了
作者: skdef37372 (阿喷)   2015-02-20 23:03:00
楼上很难说阿
作者: jfw616 (jj)   2015-02-20 23:04:00
有的,想要戒毒的时候把毒品送到警察局..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强)   2015-02-20 23:10:00
这标题下的真烂!好像验尿不应该一样…
作者: nineveh (近水楼)   2015-02-20 23:31:00
验尿就不应该阿 楼上没看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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