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员警迫人酒测 法官判违法

楼主: newtana (newtana)   2015-02-17 10:12:28
※ 引述《andy90498 (枫情)》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猪油
: 2.完整新闻标题:
: 员警迫人酒测 法官判违法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02-17 07:34
: 〔本报讯〕警方路口临检酒测,驾驶人若没喝酒可否拒绝酒测?过去官方常有“既然没违
: 法何惧临检与盘查”的想法,但桃园日前一起判决,员警强迫驾驶人酒测,法官判警“违
: 法”,引起警界议论。
: 据《联合报》报导,去年姬姓男子开车行经杨梅区中兴路,遇警方酒测拦检,姬男认为自
: 己没喝酒未理会,被警方以拒绝酒测开罚9万元并吊扣驾照,且3年内不得考照。姬男不服
: ,打行政诉讼争权益,指当天他开车要到医院照顾外婆,自认没有喝酒才拒酒测。
: 法官根据人证与影带等物证认定姬男没喝酒,所以认为警方只能在已发生危害或出现危险
: 驾驶才能拦测,才能拦停、实施临检,判决中强调“目的正当不能证明手段合法”、“公
: 权力要先管好自己,才能取得指导、取缔人民的正当性”,以此为由判员警违权,撤销原
: 处置,姬男省下荷包,也毋须吊照。
: 判决一出,外界议论,有人认为如此一来,警方根本难以执法,但也有人认为警方执法须
: 更注意程序正义,应正向看待。罕见判决也令桃园市警局譁然,交通大队副大队长蔡仕纶
: 表示,员警执法过程没问题,收到判决将提上诉。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6143
: 5.备注:
: 请问像这种程序不正义的
: 可以告原执行勤务的警察强制罪 还有妨碍自由吗...?!
: 李姓 客官 勿站
这绝对是一个恐龙法官判决
自以为是的把人权无限上纲
人类有史以来最具致命性却又合法的工具首要就是汽车
台湾每个晚上对酒驾的恐怖威胁,绝对不亚于黑帮火拼
今天你告诉我执法单位不能预防酒驾作拦检
那明天是不是干脆无照驾驶也不能抓???
如果人权无限上纲,汽车驾照就是不必要的,不然脚踏车为什么不用驾照???
问题重点在它的致命性,而不是人权问题,今天一个拒绝酒测,一年后警察也不用临检了
,撞死人再去作笔录就好了,干!!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2-17 10:14:00
你去看警职法。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2-17 10:14:00
我也觉得 只要不开窗你就不能检查 甚至玻璃纸贴黑一点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5-02-17 10:14:00
等法官的亲人都被酒驾撞死撞坏撞成植物人,才会改变判决吧
作者: Calcifer (抹茶冻加兔子苹果)   2015-02-17 10:14:00
你要做的事是打电话给选区立委推动修法好嘛?战法官真的蛮好笑的。
作者: taimu (?)   2015-02-17 10:15:00
说真的 法律也不够重 应该 要直接判死刑/关30年才对
作者: callmeanswer (80抠)   2015-02-17 10:15:00
所以你喜欢走在路上随便被抓?
作者: joejoe21 (Blue)   2015-02-17 10:15:00
以后鸽子就被动、不作为就好了,反正钱照领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5-02-17 10:15:00
一只枪忽然伸出来,死的也不会是法官.
作者: Hitimothy   2015-02-17 10:16:00
是请立委修法好吗
作者: auraandy (爱情易找真爱难寻)   2015-02-17 10:16:00
我是觉得很多时后都是媒体帯风向,看新闻的只知一不知二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5-02-17 10:16:00
找选区立委反酒驾?干脆找终供头子反终供算了
作者: Hitimothy   2015-02-17 10:17:00
这年头立委一堆法不修 整天偷渡一些字经区 福懋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2-17 10:17:00
法官怎么会有错 法官是神耶www
作者: auraandy (爱情易找真爱难寻)   2015-02-17 10:17:00
文中有说根据证据可证明该人无喝酒,所以才会判无罪的吧细节很多都是外人不知道,看热闹罢了~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5-02-17 10:19:00
用影片和人证当没喝酒的证据? 文组就是这样...
作者: auraandy (爱情易找真爱难寻)   2015-02-17 10:19:00
只是还判警察围权就有点太over就是...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2-17 10:21:00
我怎么觉得在无限上纲的是你呢?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2-17 10:23:00
结果还是有人不知 是执法者要提出有喝酒的初步证据
作者: callmeanswer (80抠)   2015-02-17 10:24:00
大家都被立委洗脑了...说你有喝酒就是有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2-17 10:25:00
这个争议很单纯 就是发动侦查的门槛为何 显然很多人认为不用门槛 由警察决定
作者: keen92   2015-02-17 10:28:00
开车有危险性 走在路上不会有危险性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2-17 10:29:00
这并不是酒驾多可恶的刑法问题 而是该怎么合理取缔酒驾 却又不会乱枪打鸟的刑事诉讼问题其实只要扪心自问 发动侦查要不要有基本条件就有答案了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5-02-17 10:34:00
另外有新闻有写 当事人是开"过"临检点才停下来该扪心自问的是当用路人不配合警察指挥交通时 构不构成侦查发动的理由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0:42:00
楼上 本件关"侦查"什么事 不配合警察指挥交通 就能构成发动侦查的理由哦??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5-02-17 10:46:00
闯过临检点算不算客观事实的判断基础? 对我来讲算啊
作者: m9222426 (汪汪)   2015-02-17 10:47:00
不懂别乱骂 多想两分钟 你可以知道错在哪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5-02-17 10:47:00
不遵守警察指挥闯临检点 是谁来判断都是"客观判断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吧我觉得这根本没什么好讲的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2-17 10:49:00
对发动酒测而言还真的不算 除非你把这举动与酒驾合理连结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5-02-17 10:51:00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八条自己去看一下 不解释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0:51:00
有人连行政和刑事都分不清楚 还侦查咧XD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02-17 11:00:00
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
作者: kyosukei (zero)   2015-02-17 11:16:00
有人不知道酒后驾车同时有行政罚跟刑罚的本质?取缔酒后驾车不见得是侦查行为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1:19:00
看来楼上一定很懂厚 那请问本件发动侦查的条件及时间为何 请大大为大家开释一下吧
作者: kyosukei (zero)   2015-02-17 11:20:00
本件跟侦查无关 不明白你干嘛一直执著这两个字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1:28:00
楼上 构成发动侦查的理由是flysonics讲的 我是在和他讨论相关法律问题 不晓得你突然跳进来做什么
作者: kyosukei (zero)   2015-02-17 11:30:00
这件很单纯只是一个问题被讨论出来 到底警察要人酒测有限制跟规定 因为裁判应该也要了解到底球员们在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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