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之铭言:
: ※ 引述《Homer (我是荷马)》之铭言:
: : 双胞胎女儿养5年 竟不是自己的种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15/560264/
: : 苹果
: : 台北市吴姓夫妻的双胞胎女儿,长相不像吴男,2名女儿5岁时曾说“妈妈说我不姓吴”,
: : 吴男直觉有异,验DNA得知女儿不是自己的种,气得离婚提告。
: :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陈女婚后3年生下双胞胎女儿,但忙于工作,常到中国出
: : 差,吴男便一人照顾双胞胎,睡眠严重不足。2名女儿5岁时,亲友都认为“长得不像爸爸
: : ”,有次吴母帮孙女洗澡,孙女天真地说,“阿元爸爸帮我们洗过了”、“妈妈都在阿元
: : 爸爸家洗澡、睡觉”,吴男才知自己都在替小王养女儿,验DNA确定女儿与自己无血缘关
: : 系,决定与陈女离婚,追讨育儿费用2000万元。台北地院审酌后,判吴妻陈女必须赔偿
: : 100万元,可上诉。(方翊倩/综合报导)
: 我想问一下,
: 如果女儿养大了,满十八岁,
: 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鉴定结果也确定,
: 那我就可以跟女儿结婚了吗?
: 还是说需要法官判定?
: 我只是好奇而已,请以法律实务的方式讨论,谢谢
键盘大法官表示:不可以
第 969 条 称姻亲者,谓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及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第 983 条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一、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二、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
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