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参加连署罢免的人,都把你的身份证资料给出去了,
基本上视为占成罢免的一票不过份吧,
而且可以看成是记名投票,比无记名投票更有意义
我的想法是15%的连署门槛不用改,
但公民要在连署期间内尽可能的找到人来连署,
要超过15%才成案,
成案后,最后所连署到的份数都视为是赞成罢免的选票,
假定是10万票好了
那接下来的罢免选举就是蔡正元要能动员到10万人来投票,
有点像是蔡正元跟另一个虚拟的人重新选举,
虚拟的人的票数就是罢免连署的份数,
如果愿意再次投蔡正元的连罢免连署的份数都不到,
那当然蔡正元就落选了,
也就罢免成功了。
这样合不合理
※ 编辑: bamboo1106 (36.239.225.248), 02/15/2015 02: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