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1300000 (Lyon)》之铭言:
: ※ 引述《ryan5566 (莱恩56)》之铭言:
: : 现行制度是50%的投票率+赞成罢免人数大于反对
: : 似乎都认为门槛过高导致无法有罢免成功的可能
: : 那要改成怎样才合理呢?
: : 个人表示一下我的想法...
: : 首先忽略投票率 不过赞成罢免大于反对仍然保留
: : 但不只如此
: : 不然有可能会造成1票就罢免成功 这也是不合理的
: : 所以
: : 另外增加罢免赞成票数大于被罢免者当初当选的票数
: : 也就是说罢免的人要比当初支持的人多
: : 这样才有推翻当初决定的正当性
: : 以这次被罢免的蔡正元为例
: : 当初2008年的得票数是111260票
: : 所以这次的罢免就先不管24.9%的投票率
: : 赞成罢免大于反对(V)
: : 赞成罢免人数大于当选票数(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