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变成惹键盘法师
这标题与内容来说,理不理解法律实际上跟怪不怪法律无关
法律的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即使许多的人并不明了
宪法、法条、条例、细则、特别法种种的适用范围,以及判例的依循
但法律是可以修订的
今天在这法律条文的规则之下,确实没过就算了
其实也不会有人特意去怪这法律规定
会想修法,是为了下一次有机会进行更正当性的罢免
这次票不够,投票率不够踊跃
确实是败因
所以小弟也不会去怪法条规定,因为就死死的订在那
没有什么扩张解释的空间
能在台湾进行第一次期待性最高的罢免行动,虽败犹荣
毕竟这次罢免的目的不只是纯粹要罢免"震源"而已
是要彰显
投票的门槛问题,罢免进行的门槛太高
让本来就不想投票与不能投票&没机会投票的人,拥有了决定胜败的空间
真正会去投票的人就会被这些人影响
尤其是在过年之前
我相信不少人都已经安排好了旅游行程,有的则是安排出国
或者环岛等等,像前几天就经过台北车站听到广播说往平溪的全面客满
请搭下一台
然后,又是214情人节
所以小弟会说在这情况下,是最不利的情况下
进行这场罢免行动
虽败犹荣,再强调一次
此罢免行动结束后,易有较多机会催促法条的修正
因人民看到了
一旦
未来的哪一天开始出现修正的法案在立院的排程,并且通过了
那这一次的罢免行动,就是未来那次修法通过的最大功臣
总之
辛苦这次许许多多,在内湖区辛苦连署,举办活动的所有人员了
要记得失败是正常不过的事了
话说,罢免总部对面的牛肉面店好像不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