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不理解法律,没成功就怪法的挂

楼主: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23:25
※ 引述《leokuang (kuang)》之铭言:
: 单纯论法、理,
: 有人竞争依高票胜选大家都认同,
: 如果罢免因为没有人分票,依投票数过半哪里有问题?
^^^^^^^^^^^^^^^^^^^^^^^^^^^^^^^^^^^^^^^^^^^^^^
这句就是诡辩
陷阱在把看似有关的A跟B连起来
其实根本无关
如果"因为没人分票"就可以"任意设个门槛"
那这投票门槛要多少?10票合理吗?50票合理吗?那为什么50%就合理?
那干脆设个80% 100%好了
这陷阱就是把"没人分票"跟"50%"这两件事连起来打迷糊仗
: 毕竟某人在有人"竞争"下获取11万票,
: "没有人分票"下,只拿到7万票,
那11万票是多久前拿的?现在再选一次还有11万吗?连KMT马战神选总统都愈选愈少了
然后同意罢免的有7万 不同意的只有 2200
: 结果不就很明显了吗?
7万跟2200比 谁大谁小应该很简单吧 这个要不要我教你?
: 这不是少数,什么是少数,
: 如果该区大多数人不认同,应该除了原本投给他的票,其他都会灌爆才对,
搞清楚
是7万不认同 2200认同 其它放弃
如果认同的是多数 怎不出来投?
如果到现在都看不出这制度的诡异 那还是继续看FB的惊呆系列文章好了
毕竟动脑对某些人来说 是很痛苦的事
: 因此怪其他长辈啥的,怎不检讨真的代表多数吗?
: 有没有没过就怪法律的八卦?
: 还是沉默多数?
: 双重标准?
: 开嘘吧
连嘘的必要都没有 要推高高看某党支持者的嘴脸
赢了规则对自己十分有利的比赛就出来讲道理了
连美少女战士的反派都知道变身中勿打 要期待某党支持者改成公平决斗大概很难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24:00
我还是不理解原原PO所谓的理解法律是怎么回事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2-14 23:27:00
继续脱裤子自慰吧
作者: raniouch (这是一个麻烦的概念)   2015-02-14 23:27:00
原PO就是标准的知法玩法 懂逻辑搞诡辩的那种~存心反智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27:00
穿裤子自慰 清理会很不方便吧(?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5-02-14 23:28:00
不表达意见也是一种意见欧 不是只有投嫖才是表达意见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29:00
我前面有一篇解释过了,50%是为了确认半数选民已表示意见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3:29:00
不表达意见就是没有意见 形同废票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0:00
因罢免是很重大的决定,因此要求半数选民参与也不过分
作者: CHERRYCOLA (樱桃可乐)   2015-02-14 23:31:00
罢免不成讲道理不行 你恼羞乱扯就是对的???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2:00
不投票不一定是没意见,现行制度不投票即表示反对因为不投票就会让你不达门槛还是老话一句,大家都太乐观了,柯P当选不代表689都觉醒了
楼主: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4:00
这就神奇了,罢免是重大决定?选民可不这么觉得呢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4:00
尤其柯P和绿市长当选,这阵子意气风发,一些原本投柯P的689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34:00
这次已经不错了 立委补选投票率也才四成 真的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3:34:00
选举也是重要决定 为何没有50%门槛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35:00
反对根本看不出来 这次投票同意率96%阿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5:00
大概觉得国民党已受到教训,该慢慢归位了
楼主: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5:00
很重要 可是都没去投耶 都不怕心爱的立委被搞掉根本超矛盾啊 很重要 可是都没人去投 所以放弃=反对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6:00
因为不去投就让你不达门槛=>就不会被搞掉 而且还比较省事
楼主: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6:00
有趣的制度XD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8:00
如果该区选民真的非常非常想罢免某人,就应该有50%去投票
作者: hashock (CASTER 7)   2015-02-14 23:38:00
选举是以绝对多票即为当选,罢免却要过50%,还不准宣传,制度的问题点是值得修改,夺回民权,是要警告这些不务正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9:00
不准宣传的规定的确不合理,不过这阵子大张旗鼓的(反)宣传我不认为该区选民真的都被隐瞒有罢免这件事降低门槛不见得是好事,若降太低国民党可轻易动员搞掉对手修法的方向应该朝向可宣传,并鼓励民众参与
作者: y3qo4 (pei)   2015-02-14 23:51:00
阿你就是在崩溃嘛说这么多 洗洗睡吧晚安
作者: CHERRYCOLA (樱桃可乐)   2015-02-14 23:51:00
我国选举明明就是采相对多数 哪来绝对多票?
楼主: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56:00
讲不出道理就去睡 不要用幻想别人崩溃来安慰自己啊看到某些人这样也是有点可怜其实我是很期待某党支持者能讲出一些东西 不过每次都失望 还有人嘘的东西跟讨论的根本两回事 素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