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涉窃占阳明山国有地 刘政池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前苗栗县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被控私挖地窖、窃占阳明山国有地,士林地检署将刘政池
等8人依窃占、伪造文书等7项罪名起诉,士林地院上午宣判,刘政池仅因违反水保法,判
2年3月徒刑,窃占国土等均判无罪。
士林地院历经一年多审理,上午宣判,刘的胞妹刘子莹、女儿刘冠余、刘冠廷被控伪造文
书,也均判无罪,不过前阳管处长蔡佰禄被依2个图利罪重判6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官
员谢文华、李朝盛被判2年7月,褫夺公权2年;叶宪忠则违反水保法判1年2月徒刑,因审
理时认罪,减为7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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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国有地(X) KMT地(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