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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追讨故宫自肥款 政院竟推托给北市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故宫将文物复制品销售与餐饮服务委托故宫消费合作社经营,
竟然在九十年到九十七年将高达一.七亿元的盈余分配给消合社员工,引发自肥争议,内
政部与审计部都要求应予追回,但故宫坚称依法办理并未自肥。据透露,行政院研商法律
层面争议,认定消合社的主管机关是直辖市政府,决定交由台北市政府认定故宫是否应缴
回国库这笔钜款。对此,监委大表不满,砲轰行政院在踢皮球、推托。
监委砲轰政院踢皮球
不具名的监委质疑说,行政院是要将问题丢给台北市长柯文哲,但在柯未上任前,原台北
市政府也认为应追回故宫这笔钱,缴还国库,“大家(指内政部、审计部与台北市政府等
机关)都认为故宫要还钱,只有故宫自己认为不必还”。
故宫涉自肥争议引发立委与监委强烈质疑,行政院在去年函覆监察院,指政院去年十二月
十一日已裁示召开会议协调此事。但今年一月中旬监院召开教育委员会讨论时,仍等不到
行政院的明确答复,当时即有监委质疑行政院拖拖拉拉,毫无任何改善措施。
政院︰并非不追回 但先走完法律程序
据了解,行政院政务委员蔡玉玲出面召集政院法规会厘清法律层面争议,认为依“合作社
法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合作社之组织区域在直辖市行政区域者,以直辖市主管机关为
其主管机关。政院相关官员表示,故宫上述款项是否应该追回还给国库,应由主管机关台
北市府认定。行政院官员强调,法律的问题归法律,行政院并没有说故宫这笔钱不必缴还
国库,但现在应先把法律等程序走完一遍再说。
面对质疑,故宫在去年四月廿三日召开社员大会决议反对追缴已分配的该笔盈余,坚称消
合社当年盈余分配是依法办理。为此,政院去年也经开会认定故宫违反合作社法及内政部
历年函释的规定,消合社属社团法人,民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明订“社团以总会为最高机关
”,故宫的作法牴触民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总会决议之内容违反法令或章程者,无效”
的规定。
监委指出,包括内政部与审计部都主张故宫应将这笔钱缴回国库,现在政院却又开会决定
要交北市府认定,这根本就是在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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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tw689觉得柯P应该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