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狱前6天就讲好 法务部还原惊险14小时
2015年02月13日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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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监狱挟持事件,法务部下午6时左右发布调查报告,详述郑立德等6名犯人的详细资料,还列出完整事发经过,原来郑立德等人在2月6日(事发前6天)就分别以身体酸痛为由,向主管申请看诊,等到11日下午3时10分,6人趁著候诊时展开行动,就此掀起监狱风云,本篇节录2日来的事发经过。
下为调查报告全文
事发经过:
(一) 104 年 2 月 6 日第 10 工场之受刑人郑立德以左手骨头酸痛、黄显胜以骨刺疼痛、秦义明以左脚踝骨头酸痛、靳竹生以腰骨疼痛、魏良颖以筋骨酸痛、黄子晏以筋骨酸痛,提出看诊之申请,经工场主管和教区科员核章后,由卫生科排定于同年 2 月 11 日下午之骨科看2诊。
(二) 104 年 2 月 11 日下午第 10 工场共有 10 人看诊,由主管吴德晋戒护看诊。工场主管吴佳和休假,提带前由工场代理主管许自成检身,检查身上有无违禁物品;前往中央台时,再由提带主管吴德晋复检,均未发觉有异。
(三) 104 年 2 月 11 日 15 时 10 分许,吴主管带上述 6 员至卫生科看诊,其中 1 人于候诊时,趁吴主管转身处理其他受刑人问题之际,由后方将其压制,并持预藏之半边剪刀刺伤吴主管大腿及役男钟伟丞眉心及右小腿,同时抢夺吴主管所配该监通道钥匙,15 时 30 分许 6名受刑人冲至对面接见室。
(四) 当时在卫生科 1 楼会议室开会之调查员郑惠仁听见状况,外出查看发现 6 名受刑人窜逃,立即追赶。6 名受刑人跑至接见室,以通道钥匙开门,提带接见主管廖志达看见,立即以无线电呼叫紧急状况,同时接见监听主管林尚瑜按压紧急铃,启动全监紧急应变机制。15 时 39 分行政大楼大门主管周自强闻讯按压警民连线按钮,通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园分局大寮分驻所。廖、林 2 人旋被攻击,廖主管背部遭刺,林主管颈部被划伤。郑调查员赶到,亦被划伤脸颊、颈部。接见室物品检查主管陈国正见状立即关闭通道,6
名受刑人转而跑向接见窗口处,用剪刀猛刺玻璃,见无法破坏,乃离开接见室集体冲往中央门,是时中央门三道门区已净空,无法通行,看见刚戒护外医回监之管理员赖文源,遂将之挟持前往戒护科办公室。通过开着的管教中心大门,随手反锁,再撞开戒护科房门。当时戒护科 4 名职员已依紧急铃警示,前往接见室支援,仅 1 名替代役男江忠翰留守,亦被挟持。
(五) 15 时 43 分 6 名受刑人持戒护科灭火器、高脚椅等物品,猛撞枪械库门,约 7 分钟破坏枪库之第 1 道不锈钢门,约 10 分钟破坏第 2道铸铁栅门,约 2 分钟撞开弹库之不锈钢门,再打坏枪柜及弹药柜门。过程中并以利剪抵住赖主管脖子,并控制役男行动。戒护科长王世仓赶到,除指示专员庄永清集结警力与准备警盾、警棍等镇暴装备,并隔管教中心门与受刑人谈判,副典狱长赖政荣到达后加入谈判。数分钟后,受刑人开门让赖、王 2 人进入,并继续以利剪抵住赖主管,不让副典狱长等人妨碍彼等破坏行动。约 16 时 13
分枪械室三道门均被打开,受刑人取得 65K2 步枪 4 把、子弹 177 发及90 手枪 6 把、子弹 46 发,改挟持赖副典狱长、王科长离开(赖主管、江姓役男脱困),在管教中心外之风雨走廊,遇见赶抵现场之典狱长陈世志,双方对谈时,受刑人曾鸣枪 4 发威吓,随后押著 3 人前往中央门,见仍无法通行,16 时 21 分再转往侧门车检站。
(六) 车检站主管王保钦见状,立即将在场送货厂商驾驶蔡炎辉、李沛贤推进司机休息室厕所反锁,未被受刑人发现。典狱长等再劝受刑人放走副典狱长及王主管,受刑人同意。副典狱长离开后,传达彼等要求提供两辆加满汽油之小型车辆,遭狱方拒绝。彼等企图从车检站侧门逃脱,但被到场支援之警方火力制止,双方僵持于该处。其间,受刑人四处搜索,在置物柜中找到厂商司机交付保管之智慧型手机,拿取后上网查询,并通知媒体,各家记者蜂拥而至。
(七) 17 时 50 分狱方开始联系受刑人家属前来协助,先后共有 9 位到场,矫正署长吴宪璋 20 时 36 分抵达后,原拟陪家属进入,与受刑人面对面沟通,受刑人怕警方冒充家属混入,情绪激动,鸣枪拒绝。于是狱方安排家属以内线电话进行亲情喊话。
(八) 18 时 30 分高雄监狱、法务部矫正署、高雄地检署、高雄市警察局等单位在行政大楼典狱长室成立联合指挥中心,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单位陆续抵达加入,掌控全场,指挥调度。
(九) 指挥中心由警方得知前市议员李荣宗与郑立德等熟识,通知李前来协助,并于 19 时 20 分依受刑人要求,准备便当 8 个、水 2 瓶、香菸 2 包,请李荣宗带进车检站。李荣宗随后留下,规劝受刑人。郑立德向李荣宗表示三振法案是恶法,一罪一罚太长,让他们无法出监,请求要将此诉求公诸媒体,刊登于次日早报,并称被判杀人罪18 年徒刑是冤枉的。若此诉求获得满足,就释放人质。随后变卦,表示吃饱饭后,将其诉求写成书面,由矫正署署长公开宣读,隔日见报后才放人。21 时 29 分李荣宗带出郑立德手写之 5 点诉求。
(十) 指挥中心为尽速解除危机,以内线电话与受刑人协商,改以电子媒体公开,获得同意。22 时 53 分许吴署长向媒体公开宣读,但受刑人未依约放人。吴署长、地检署陈俊秀主任检察官锲而不舍,轮番上阵谈判。
(十一) 22 时 40 分许,中天电视台致电李荣宗,与“新闻龙卷风”节目现场连线,访谈数分钟后,李将手机交予典狱长,典狱长为利用机会,向外界传达内部状况,并安抚受刑人情绪,接受访问,表示目前人质行动虽受控制,但人身尚安全,受刑人无加害举动,并呼吁警方勿采取攻坚行动;王科长也受访表示,他们不是对狱方管理不满,而是因为刑期太长,又不能假释,没有明天,才有此行动。
(十二) 23 时许,受刑人郑立德母亲再透过该监内线电话与郑员通话,劝
说郑员勿冲动行事。
(十三) 雄检主任检察官陈俊秀于 23 时 19 分与郑立德通话,郑立德要求见白狼张安乐,陈主任表示有困难。
(十四) 警方狙击手于 23 时 31 分进驻雄监车检站旁制高点。23 时 42 分,警政署长王卓钧抵达现场,先至侧门确认警力,于 23 时 57 分抵达雄监大门共同研商了解警力布署。
(十五) 2 月 12 日 0 时 4 分至 8 分,受刑人看见制高点之警力部署,情绪激动,对空放枪数声。0 时 44 分狱方依警方要求提供受刑人服装给警方辨识,以免误伤人质。
(十六) 0 时 58 分受刑人向陈主任提出两项要求:(1)由狱方送入酒,他们喝完后自杀,人质释放。(2)由张安乐送入酒,带二位人质出去,彼等弃械投降。若皆被拒绝,天亮后 8 人将一起上路。指挥中心顾虑受刑人饮酒失控,未即同意,但先备妥啤酒,继续协商。
(十七) 1 时 43 分许,陈主任致电呼吁郑立德放下武器,释放人质,和平落幕。惟郑立德催促尽快答复决定,否则天亮前 8 人都会没命,旋即挂断电话。
(十八) 1 时 49 分王科长致电中央台表示,人犯要求 5 分钟内送入香菸槟榔。陈主任与郑立德协商,只送槟榔,陈典狱长则建议配合提供酒,未获接受。
(十九) 2 时 30 分许,受刑人郑立德以移动电话与白狼张安乐联络,要求张员携酒入内探视彼等;2 时 35 分许,陈典狱长致电表示,受刑人靳竹生情绪狂暴,难以控制,他生命已受严重威胁,请求快送菸酒。吴署长一面于电话中安抚典狱长,一面内部协商是否提供及提供何种酒类,最后决定先送 6 瓶罐装啤酒,郑等收取后,表示再加两瓶高粱,才释放王科长。此时副典狱长呼吁媒体尽快离开,以免危及安全。
(二十) 3 时 5 分,送入两小瓶 38 度高粱酒后,王科长于 3 时 20 分获释,并转达受刑人要求 10 分钟内让白狼张安乐入内交代事情后,将弃械投降。指挥中心顾虑先前受刑人态度反复,且张安乐介入会使情势更加复杂,未予同意。
(二十一) 3 时 50 分许因三立电视 2 架及全民电视 1 架空拍直升机被受刑人发现,引发彼等激动,连续对空鸣枪。
(二十二) 4 时 43 分许,受刑人对空及车检站门开枪,警方于门外还击驳火,双方共开 20 多枪,无人伤亡。
(二十三) 5 时许,黄显胜、魏良颖、靳竹生、黄子晏 4 受刑人以手枪抵太阳穴自戕倒地;郑立德、秦义明持长枪对倒地者补枪,5 时34 分受刑人郑立德、秦义明于抽菸后举枪自尽。
(二十四) 5 时 49 分躲在车检站厕所之蔡、李 2 名司机安全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