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褫夺公权 黄世铭照样爽领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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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015-02-13
〔记者甘芝萁/台北报导〕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昨天二审定谳,黄世铭遭判刑一年三
月徒刑,得易科罚金。而黄世铭上月已顺利退休,铨叙部退抚司昨表示,案件定罪不影响
黄世铭现在所领的退休金。
依现行公务人员退休法规定,择领或兼领月退休金的人员,若遭褫夺公权或领受月退金后
再任政府编列预算支给俸(薪)给、待遇或公费的专任公职,或再任由政府捐助的法人单
位职务,将停止领受月退休金。
黄采一半领一次退 一半领月退金
退抚司表示,由于黄世铭未遭褫夺公权,不影响其退休金。黄世铭的退休金采一半领一次
退,一半领月退金,其中一次领部分约二百万,月退金部分有四万以上,不过法官退休尚
有退养金可领,退养金发放则属法务部权责。
退抚司补充说,目前已修改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廿三条,拟追回涉贪污或刑法渎职罪的退休
公务员退休金;若遭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退休金则全数追回
,遭判三年以上、未满七年者则减发退休金五十%;三年以下则减发退休金二十%,草案
预计在立法院本会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