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三振法案 民调87%赞成

楼主: fifa186 (落叶)   2015-02-13 13:05:43
※ 引述《Exmax1999 (两千)》之铭言:
: ※ 引述《ROXANNA ()》之铭言:
: : 三振法案 民调87%赞成
: : 中时电子报–2015年2月13日【王己由、陈俊雄╱综合报导】
: : 6囚挟持人质事件,提及一罪一罚、三振法案让受刑人刑期过长。对此,法界人士说,一
: : 罪一罚基本没问题,当初是为解决连续犯、牵连犯产生警方办案灌绩效,甚至冤错案的弊
: : 端。资深法官说,过去常在审理窃盗、抢夺案时,有被告被诉犯下百余件,经审理发现只有
: : 几件有证据,其他都是被要求自白承认犯案,因多承认几件,在连续犯规定下,刑期顶多
: : 加重一点。
: : “三振法案”是指“对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5年内再犯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
: : 刑者,不得假释”规定,在一罪一罚、合并执行下,服刑期间超过20年、30年者比比皆是
: : 。在假释条件愈来愈严下,此做法对不思悔改者确能收警惕效果,达防卫社会目的。
: : YAHOO奇摩新闻昨以“三振法案让曾犯重罪的累犯,出狱或假释后,若5年内再犯重罪(即
: : 第三度犯案),将不得假释,你的看法是?”进行网络民调,结果87%投票网友,赞成三
: : 犯不得假释,不难看出部分民意。
: : 不过,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认为,法官就一罪一罚定执行刑时,应符比例原则、不
: : 能轻重失衡。而曾任检察官的律师林俊峰则认为,监所实施“三振法案”,让犯重罪、判
: : 重刑受刑人,面临老死狱中、余生再无活着步出监所机会,成为各监所中最难管理的一群
: : 人 他认为,“三振法案”让监所沦为只有处罚、不具教化功能场所,不但是酿成这次监所
: : 暴动主因,也恐将在台北、台中、高雄等国内监禁重刑犯监所上演。
: 应该订个规则
: 适用三振法案后刑期合计三十年以上者
: 可以自行选择被枪毙
: 然后为了鼓励大家多多自我了断
: 将刑期所需花费资源照比例 可能一半或1/4换成钱
: 可以选择给罪犯家属(或是他指定的人
: 如此罪犯既免受牢狱之苦
: 还能让家人拿到一笔钱 何乐而不为
: 反正关到后来想逃狱的都自己自杀了
: 干脆一开始就被枪毙还能赚钱 一举两得
想太多
这些人讲一堆理由,目的就是想凹
凹到免死刑
凹到狱中过爽爽
凹到提早假释出狱
凹到出狱再犯后又可提早出狱
凹到累犯不会加重其刑
那要不要干脆都不用关?每个月还发三万元给你??
反正都是别人对不起你阿
没入狱前作威作福,出手阔绰
成为社会乡里的恶霸,不定时炸弹
大家还要担心这些人被放出狱
因为越关越大尾
犯人有一堆人帮他争取权利
那被害人咧?
你说法律会还公道?
很多凶手被判刑后,根本装死没赔偿受害人
反正就脱产,没钱,只有命ㄧ条
阿不然你要怎样
你敢去找他家人要钱讨公道?
阿你就不要让我提早假释出狱,大家走着瞧
我外头兄弟很多,看是谁要搬家跑去躲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02-13 13:05:00
作者: eu3 (^^)   2015-02-13 13:10:00
应该学美国..三振就是关到死..还有刑期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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