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台湾的毒品犯罪太轻了
贩毒应该比照大陆及东南亚国家直接处死刑
毒品是可以让家破人亡的东西
这不是小事而是大事
打从英明的马皇在法务部长期间为了讨好黑道帮派
把假释从1/2降到1/3时
犯罪率从此大增,再犯率也节节攀高
很明显罪责无法对罪犯造成威吓作用
应该恢复到1/2假释
重罪要严惩,微罪要轻举
不能微罪严惩,而重罪轻放
法律刑期要重新检讨的必要
如伤、残、绑、杀、盗者处以重罪
累犯者加倍刑责
达到重罪严惩的效果
微罪轻举则是要行教化之责
同时也能避免牢狱满人的状况
贩毒是重罪要处以重刑
吸毒是微罪要强制勒戒
这道理是一样的
※ 引述《ROXANNA ()》之铭言:
: as title 这六个人好多都是毒品犯罪 事实上监狱超收也是这个原因
: 一桥茂生师说过多次 台湾有三大国罪 "酒驾 性侵 毒品"
: 而毒品真正的源头 好像就是白色巨塔耶 (科p表示: 做为医生 我最痛恨毒品)
: 现在的问题是 毒品有必要关到这么重吗? 处罚这个根本是活在鸦片战争的阴影吧?
: 立法者的思维还停留在19世纪东亚病夫 抵御帝国主义的悲情吗?
: 很多欧洲国家都适度开放 而且也不会定那么重的刑期
: 腐蚀人心腐蚀健康的娱乐太多了 为何独尊毒品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