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逮捕割阑尾志工的警察想私下和解

楼主: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02-12 11:10:08
※ 引述《chengcti (卡马请出来面对!!)》之铭言:
: 标题: Re: [爆卦] 逮捕割阑尾志工的警察想私下和解
: 时间: Thu Feb 12 10:57:08 2015
: 1. 到地检署自诉妨碍自由
: → peterwww: 爱告为何不你自己去告 02/12 10:58
: 可以先去读读书 把刑诉唸一唸 当事人才能告 不然怎么叫 "自诉" 而不是 "他诉"
: 我发现台湾现在很多人都不爱读书 最后只能拿 22K 怎么养家啊? 怎么生小孩啊?
: 总不能都跟家里拿钱吧
: → sony5566: 所以只能自诉~元PO是对的 02/12 11:02
不只能自诉,还能告诉、告发
: 推 dan310546: 中国彼得怎么尾巴露出来了XDD 02/12 11:04
这篇也满好笑的
妳的刑诉是念哪个国家的啊?
自诉跑去地检署
刑诉法第320第1项条规定是假的喔XD
第 320 条
自诉,应向管辖法院提出自诉状为之。
自诉跟告诉分不清楚吗??
另外,非犯罪被害人可以告发好吗
刑诉多念一点吧
作者: ntu600   2015-02-12 11:12:00
我觉得这篇会被无视
作者: sunny15 (ちちんぷいぷい)   2015-02-12 11:13:00
楼上怎么说?
作者: rty4455 (凯)   2015-02-12 11:15:00
这篇是最正确的 向地检署提出还是告诉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5-02-12 11:21:00
告诉乃论罪,没当事人告诉会被行签吧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5-02-12 11:22:00
没人混淆告发跟告诉吧 没打清楚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