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地检署自诉妨碍自由
2. 网络110报案, 妨碍自由 (有纪录 不会被吃案)
3.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举发妨碍自由
为了让一堆键盘肥宅可以有用武之地
提供以下远端检举方法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G00000.aspx
市政信箱 以前的市长信箱 因为市长没在看 所以改市政信箱
不过柯P会看统计表 统计数量太高 一样会被钉
效果跟 1999 一样, 1999 也是有统计数
不能私下和解, 这种事只有抓几个开刀
后面的才不敢乱来
一个被行政处分 上面的主官管连带都会受罚
这种应该会被记一次劣迹吧 两次年终就没了
每个才会好好的正视什么才是法律
※ 引述《Demogorgan (Superconductor)》之铭言:
: 稍早收到消息,警察不做笔录且想私下和解......
: 有没有搞错,无具体犯罪事证且配合出示证件,
: 被用集游法和妨碍公务上铐带回派出所,
: 现在看义务律师和新闻记者来,
: 就说不做笔录、要私下和解,
: 当乡民吃素的啊!
: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警察执法过当,
: 大家一起帮忙高调,
: 这件事警察不该就这样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