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ChinaGy (偶不素426)》之铭言:
: :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231695_1
: : (自由时报)
: : 6囚犯自尽 李茂生:悲情鬼岛人权是幻觉
: : 为何这个社会在最初的时候,不伸出援手,而且在最后的时期,也仅是要求法与秩序?
: : 什么人权,什么复归,其实都仅是幻觉而已。特别在这个悲情的鬼岛。
: : ==========
没上过这老师的课,
(((只能说在象牙塔里的学者总会有自己独特的思维,
但是上过他保成大弟子的刑法课
只能说对于人权
他们总有一些很美好相信人性本善的解释~
(但是每次只要问:倡导加害者人权的当下,检讨过受害者的人权了没?~
就会开始那套逝者已逝..
“刑法不该是应报刑而应该是矫正人民过错,以期重新适应社会的制度..”
这根本就和妙天佛法一样
后面一堆圣光,但始终无法感化我..
(可能是我第一位刑法老师他老爸是警察有关系吧..
极度讨厌重刑犯XDD
自己也承认台湾监狱是做得不够好~
但是对于人权~
应该只限于那种初犯,然后犯下对社会为害相对小的受刑人吧
比如说:不太侵害人身安全的 财产犯罪 或 刑度较低的社会公共安全犯罪等等
然后给予点就业辅导这样~
(一直觉得募兵兵源从这下手是好选择..
这种重罪犯者~(刑度20~30年以上甚至无期的高风险罪犯~
觉得最适当的人权
应该是给他们有随时安乐死的机会~
或是再适当时机让他们在监狱作点事情~
比如说 做做饼干 坐坐劳役 每个月给他们18K左右的薪水~
而不是做做心理测验骗骗受访员
继续假释出来为害社会..
至于那些一天到晚提倡假释的法匠学X
只能说
完全轻忽台湾文化受日制影响很深,(整个假掰)
社会根本不可能接受有重刑犯前科的人,
就算当下想要重新做人
被社会投以异样眼光太久,
朋友又是些物以类聚的人
再犯率绝对超过8成~ ((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虽然说狗改不了吃屎
但也是因为这种狗
这个社会给他吃的就只有屎而已..
还是觉得强制入伍是好选择....
反正出来都多大了
也绝对称不到终身俸
阴间做错事情
也绝对看不到画面..
这样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