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你听过红衫军的无罪理由吗?

楼主: gamesame7711 (框框爱安安)   2015-02-11 16:14:05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铭言:
: ※ 引述《kerry0496x (克雷翁‧辛强)》之铭言:
: : 台湾宪法学会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2947
: : 2015 年 02 月 11 日 | Filed under: 时事讨论
: : 完整标题: 先别管太阳花,你听过红衫军的无罪理由吗?
: : “……此集会(红衫军)虽属未经许可,且或有造成其他民众之些许不便利,但其等诉求
: : 在当时确实引起许多民众回响,且警方已能充分掌控此等情况,并未造成维持秩序之虞
: : 虑,又无任何明显且立即之危险发生,可见此等不便利,仍在民主社会人民所得以忍受
: : 之范围,如前所述,国家自应予以尊重,给予其等表达意见之自由空间。”
: 造成其他民众不便利:
: 太阳花:很不便利,立法委员无法上班;善导寺站出来就是集会会场,太近太方便。
: 红杉军:些许不便利,车子可以绕道,不会影响;离捷运站有点远,不会影响交通;夜市
:     出现,甚至令周围民众就近就有食物衣服能够购买贩卖,非常便利。
: 引起民众回响:
: 太阳花:没有太多民众回响,大多数都是学生,不务正业,败坏善良风气。
: 红杉军:很多民众回响,携老偕幼,促进经济发展。
: 警方控制状况
: 太阳花:完全不在警方控制之中,十分恶劣,亦不配合,藐视公权力
: 红杉军:警民友好,主动回报,秩序自律极佳,民主典范。
: 明显立即的危险:
: 太阳花:原地静坐以至于无法有效清查场内是否有爆裂物;还会攻击立法院,吃人家的
: 太阳饼,有侵犯他人财产的危险
: 红杉军:参与群众十分配合,并且辅佐以夜市等周边商品,十分的和睦
: 我已经帮他们想过了太阳花 VS 红杉军的差别了,太阳花的各位,你们还是瞑目吧。
: 应该是红衫,不过我都打成杉,就将就一下吧。
: : ~~~以上节录自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瞩易字第一号刑事判决(法官许泰诚、
: : 陈君凤、郭颜毓),有关红衫军集会游行被判无罪的理由~~~
: : 民主宪政国家保障的集会自由是指,多数人为共同的主张或诉求,暂时在一定场所聚集表
: : 达意见的权利。至于集会的型态,可分成室内及室外,室外又有定点静坐及移动性的示威
: : 游行。
: : 国民主权的民主政治体制下,集会具有让国家主人─国民─相互之间,直接交换、沟通意
: : 见的表现机能,因此是非常重要的人权保障。
: : 同时,集会自由对于其他相关联的基本人权,能否有效行使,也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如参
: : 政权、表现自由、劳动三权等)。
: : 集会自由异于其他个人自由权之处,在于性质上属多数人聚集共同行使。因此,此项保障
: : 具有以下特质:
: : 一、集会自由是由许多个人行动所构成,以集体的意思表达做为其外观,亦即,在集会中
: : ,个人意见已被统一化,个人行动也有所组织化。因此,集会自由是同时保障个人表现自
: : 由及集体表现自由的表现形态之一。
: : 二、集会自由的权利行使范围以及影响层面极广,尤其容易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如噪音
: : 、交通阻塞)。因此,如何调整集会自由与其他诸如社会秩序、对立团体关系,即成为探
: : 讨课题。
: : 三、集会通常是为了对现存的统治体制、规范秩序或施政政策,表达不满及反对,而产生
: : 的集体表达意见行动。因此,即使多数人的行动必然容易影响公众生活利益与秩序,但也
: : 不能因而对集会自由,予以过当的规制,导致集会自由的保障空洞化。
: : 四、集会是个人与他人交换意见,形成自我思想与共同意志,最直接且有效的手段(无须
: : 透过第三者传播)。因此,政治意见上的少数者、以及社会生活的弱势者,在报导机关无
: : 法达到传播多元化资讯,以及形成有力舆论的机能时,即有权聚集相同意见者,向政府及
: : 社会展现受忽略的声音。
: : 换言之,保障集会自由,可以说是维持民主政治继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防止政府
: : 继续一意孤行,迫使国民不得不采取更激烈手段前,一种较缓和方式。社会上无论是改革
: : 或保守的各种意见,都可经由集会调节,产生安全瓣的功能。
: : 集体示威抗议,是人民在无法以正常体制运作表达意愿的情形下,所必然采取的行动,同
: : 时,也必然带有反权力、反体制的性格。
: : 事实上,为了社会、国家的民主发展,本来就应该给予各种不同意见的团体,有自由表现
: : 的空间与环境。此时更应思考的是,造成国民走上街头、示威抗议的背后因素何在?
: : 例如,思考体制是否不公平、不正义?政府政策是否不妥善?大众传播媒体的资讯是否已
: : 遭扭曲,无法报导事实与正确反映舆论,逼得国民不得不采取示威抗议的表达方式?
: : 如果只是一昧以“社会成本”强调示威抗议,会造成表面有形财物的损失,终将导致错失
: : 改革时机或压抑要求改革的诉求,而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
: : 民主国家的政府需要民意的监督制衡,平常时期国民透过媒体(电视、收音机、报纸)评
: : 论、利益团体的游说、街头的游行抗议,都是正常的表达方式。
: : 但是,如果许多主要媒体受到特定政党、财团、外国势力垄断,资本家与国会议员及政府
: : 官员之间,存在着充分有效的接触沟通管道,唯独升斗小民、弱势团体,往往成为被忽视
: : 的一群。
: : 此时,街头的示威抗议,即成为必要不可或缺的民意表达方式。民主国家都如此,何况是
: : 尚未建立民主法治的国家,示威抗议更是具有的特殊意义。
: : 回顾民主宪政国家的发展过程,政治愈上轨道,政策愈获民意支持,电视舆论与传播媒体
: : 都能充分反映民意,随时可以对政府形成舆论压力的情况下,示威抗议自然会消失。
: : 换言之,“示威抗议”是一党独裁、媒体被封锁独占下的必然产物,否则,忙于工作追求
: : 幸福生活的人民,没有必要以这种自我牺牲的方式来制衡政府。
: : 其次,倘若如此牺牲自我,追求公义的和平游行,仍受打压与扭曲,则社会对立与冲突将
: : 持续不断,甚至升高激化。
: : 可以说,人民走向街头,是阻止独裁、实现民主、追求人民福祉的和平方式中,最后的手
: : 段,其目的就是为了公共利益。
: : 因此,纵使示威抗议造成任何不便,其责任不应由参加者承担,而是应由政府、政党、传
: : 声筒的传播媒体等,要负最大责任。
: :
作者: kuninaka   2014-02-11 16:14:00
到时候就知道是谁捕刀谁XD
作者: joestoman (不交男朋友啦~)   2015-02-11 16:23:00
等申请好,连护照都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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