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民意优先于党意、直接民主(意)优先于间接(代议)民主,我想多数人是同意的。
而秘密投票权属于延伸人权,因此我主张直接民意优先于秘密投票权。
另,我也认为代议民主优先于党意。
如今争议的核心是:"代议民主与秘密投票何者优先?直接民意如何表达?"
考量到议员选举并无政党比例,我认为应该实行修正式的秘密投票,
也就是,当下进行秘密投票,但设计特殊技术于下次选举前公布所有投票纪录。
最后,对于某些人把党意(或蓝绿意识形态)凌驾于直接与间接民意或延伸人权之上,
本人感到十分不齿,并不是有人卖票,政党就可以合理化,党意强奸延伸人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