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车尾被撞 后方摔瘫…衰骑士挨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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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妇人骑机车没打方向灯,
直接从慢车道切入快车道,撞上郭姓机车骑士车尾后倒地,
后方的吴姓机车骑士想闪避却打滑倒地,瘫成植物人。
陈妇涉过失伤害遭判刑八月徒刑确定,郭也被起诉,他喊冤“我是被撞的ㄟ!”
士林地院认为一般人难料妇人会“侵入车道”,判郭无罪。
吴的双亲不甘儿子变成植物人,要求郭和陈妇赔偿一千五百六十五万元,
民事庭也认为郭不须负过失责任,但吴妇民事赔偿部分仍在审理中。
郭姓骑士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由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内侧车道南行,
陈姓妇人的机车原驶在他右前方,却突然左偏,妇人的机车切入快车道,
撞上郭的车尾。两车碰撞,陈妇人车倒地,吴姓骑士从后方驶来,
发现她躺在地上,向右闪避却打滑失控,人摔了出去。
陈妇和吴双双送医,妇人受颈椎狭窄并中枢脊髓损伤、胸部挫伤;
吴伤势严重,颅内出血,至今仍呈植物人状态。
吴因为了闪躲陈妇和郭的车祸,却成最严重的“被害人”,
家属控告两人过失伤害,并认为郭在车祸后迳自离去,肇事逃逸。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妇人贸然左偏、超越车道标线才撞上郭的车尾,
而时速约七十公里的吴姓骑士因超速“煞不住”而摔车,判陈妇八月徒刑确定。
郭姓骑士原获不起诉,但检方续行侦查,再依过失伤害、肇事逃逸罪起诉他。
郭抱怨,
事故前并没有看到妇人的机车靠过来,他的机车右后方遭撞,过失不在他;
擦撞后他从后视镜看到有机车和人倒地,“因为很慌张才继续往前骑”。
郭否认肇逃,他说骑到街口时就回转现场,向警察交代车祸过程。
中央警察大学协助鉴定事故,法官认为,
一般用路人交通反应时间为零点七五秒至二点五秒,陈妇的机车无预警左偏,
难以期待郭能及时避让。法官指出,“机车只有两轮”机动性高,
行进有左右游窜不定的特性,郭恐难判断妇人机车会侵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