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店家弊案该怎处理?

楼主: Bird (Larry Legend)   2015-02-10 01:59:22
发现某私人自家开设多分店文具杂货店
文具店长.会计.店员集体串好和厂商
联合"业务诈欺"和"窃盗商品金钱"怎么办?
(总财务会计 比 各分店长职权来的大)
该店家都采用女性员工做事
员工晚上要关门收店后
她们除了店内盗商品外
还算好收银台收入的金钱回家
行为样子偷偷摸摸都很像贼
假使又作假帐.伪造文书 以实报虚 偷改批单
因为暗中偷了钱和商品在批单里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混骗过上层
而目前上层(老板.老板娘.儿子经理.二儿子助理.媳妇目前监督)
他们设定表定负责人为"大儿子经理" 实际管辖处理事项为 媳妇.总财务会计
,老板二人年事已高 二个儿子生性慵懒好玩管辖薄弱 只处理表面之事
仅剩媳妇一人管辖所有分店 而会计和各分店长.员工都是请来的
其中店长又以业务之权责,威胁店员不可告知他人否则将出卖
这等严重问题,若只要其中一人犯案是否连带涉案员工犯到刑法多条罪则?
目前查到以下罪责
1.教唆犯(店长同员工涉嫌教唆他人犯罪)
2.窃盗罪(店长一干员工等犯罪)
3.背信罪(店长.会计涉财务违法)
4.业务窃盗罪(店长.会计商品.涉财务违法)
5.伪造文书
6.湮灭证据罪
7.业务侵占罪(店长.会计涉商品.财务违法)
8.恐吓罪(店长已威胁方式命令员工)
9.窃占罪(店长.会计商品.涉财务违法)
10.强制罪(店长违法强制员工行为命令)
11.强盗罪(店员遭强取物品)
12.妨碍自由罪(如店员有被限制行为)
13.伤害罪(如店员有被殴打)
***可是,如果证据不足又被她们湮灭掉,如洪仲丘案那样
是否多条罪责不足以起诉重判
我猜想..台湾法律判刑如此轻....
除了店长教唆犯略重外 约3-4年有期徒刑
其他人大概都只有2年以下有期徒刑.....
甚至所有涉案之人因为罪证不足判无罪....
老板不知情或被员工蒙蔽下
员工集体串好涉嫌造伪帐或盗取商品和金钱财产之弊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行去报警处理
会比先告知老板处理下 而老板又纵容她们 免过牢狱法律之责 还好处理吗?
事实经过:
发现店家内部员工有不寻常的动作和凝重的气氛
疑似员工集体涉嫌不法作伪帐和金钱弊案如何处置?
请问,这方面卦该如何处理?
作者: sr20detll (爱与不爱灰色地带)   2015-02-10 02:00:00
文具店 你当银行?
作者: final951753 (蓝色布丁)   2015-02-10 02:00:00
检举逃漏税(? 请国税局来查。
作者: Arad (捏扣☆\(^▽^)/)   2015-02-10 02:01:00
搜集证据 有证据前都不要动作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2-10 02:17:00
国睡局
作者: LinFan (绿岛耕作)   2015-02-10 02:18:00
陈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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