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铭言:
: 在国道内线就算你开200公里一直占用你还是路队长,国道内线明明规定
: 好就是超车专用道, 除非塞车或意外就是不能长期占用,台湾人就是很多自
: 已是的白痴以为自己开的快就一直占用内线.
我以为键盘驾驶只占一点点而已
没想到这样看起来人数还真惊人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2&p=134
第八条
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车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临时或可移动
标志指示或交通勤务警察指挥外,应依设置之交通标志、标线或号志之规定,无设置者,
应依下列规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时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八十公里之较
慢速小型车,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时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七
十公里之较慢速小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并得暂时利用紧临外侧车道之车道超越前车
。
二、大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并得暂时利用紧临外侧车道之车道超越前车。
三、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
驶于内侧车道。
四、载重之大货车、大客货两用车、联结车行驶于长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状况外,
应行驶外侧车道,并禁止变换车道。
五、车辆行驶于设有爬坡道之长陡坡路段,其时速低于最低速限时,除有特殊状况外,应
行驶爬坡道,并禁止变换车道。
六、拖吊车辆于执行拖吊任务时,除有特殊状况外,应行驶外侧车道,并禁止变换车道。
在交通壅塞时,小型车得不受前项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执行任务之救护车、消防车、警备车、工程车及救济车,必要时得不受车道使用之限制。
但应依规定装置明显警示标识。
请问台湾哪条国道时速上限是200km/hr的?